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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成果转化让企业唱主角

2016-12-17 20:13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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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哈尔滨12月17日电(记者 梁书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16日通过了《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这一条例突出体现了企业是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立法思路,就支持企业自主立项、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了规定,让企业真正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角。

据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洪明介绍,2000年黑龙江省公布施行了《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已不能适应科技创新发展的要求。

为体现企业的主体地位,这一条例明确规定发挥企业在研究开发方向选择、项目实施和成果应用中的主导作用。对利用财政资金设立、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规定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研究院、工程研究等各类研究开发机构。

为鼓励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规定企业承接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的,政府可以按照技术合同成交额或者技术入股出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为激励企业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规定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对科研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国有企业科研人员收入与科技成果、创新绩效挂钩的奖励制度。

为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规定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列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对其在科技研发等方面的投入,可以在考核中视同利润。

黑龙江省科技厅副厅长于立河说,黑龙江是科技资源大省,科技活动产出水平在全国前列(2015年排名第8位),但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排名在全国比较靠后(2015年排名24位),主要原因是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如何调动企业积极性,发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作用,推动经济持续发展,是我们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的主要任务。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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