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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全面推进粮食安全责任制

2016-12-18 08:50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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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记者从全省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省顺利完成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预考核工作。明确提出,要通过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增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创新粮食储备管理机制,完善粮食市场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等措施,全面提升我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制考核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各地区及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考核主体责任,高标准完成考核目标任务。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始终坚定不移地把粮食安全放在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位置,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省政府领导重点工作台账和省政府重点督办工作之一,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建立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青海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事权和责任。

据悉,我省将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实施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推广节能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合理开发农业资源,推广循环农业技术,提高粮食生产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

同时,将严格按照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和“粮安工程”规划部署,根据粮食生产、储存、加工、流通与消费的现实需求和发展预测,结合已形成的粮食仓储物流体系,认真落实我省“粮安工程”实施方案,维修改造和新建一批现代化粮食仓储物流设备。针对当前我省居民和农户存粮少的实际,加快探索建立政府和社会相结合的分梯级粮食储备机制,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到政府粮食储备相关工作。同时,将推进粮食信息智能化建设,全面提升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此外,还将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处置能力。(记者 邢曼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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