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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刑事法律援助将实现全覆盖

2016-12-19 15:00 来源: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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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加强刑辩工作意见

刑事法律援助将实现全覆盖

12月18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联合省高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条件成熟后,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

《意见》要求律师资源丰富、工作基础较好、保障水平较高的县(市)区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于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除非其以书面形式明确拒绝,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辩护。除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和被告人明确拒绝委托以外,没有辩护人参与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延期开庭。

《意见》扩大了通知辩护适用范围,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通知辩护案件类型的基础上,明确将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案件、依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不认罪或认罪后又翻供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被告人上诉的案件、被告人申诉且法院立案的案件等5种案件,纳入通知辩护范围,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意见》细化了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具体措施。人民法院对律师依法提出的辩护意见未予采纳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人民法院建立律师参与诉讼专门通道,律师进入人民法院参与诉讼确需安全检查的,应与出庭履行职责的检察人员同等对待。(记者 孙欣)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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