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www.iscstaffing.com/

国家海洋局设立不动产登记分窗口

2017-01-24 07:02 来源: 海洋局网站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国家海洋局设立不动产登记分窗口
王宏 王广华出席揭牌仪式,颁发首批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不动产权证书

1月20日,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分窗口揭牌暨首批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在国家海洋局举行。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分窗口正式落户国家海洋局,由国家海洋局负责办理国务院批准用海、用岛的登记事务。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为不动产登记分窗口揭牌,并为深圳港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三期工程、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人工岛工程颁发首批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不动产登记全面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青峰出席揭牌仪式。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出的一项重点改革任务,是落实物权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根据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的决定,海域登记与房屋、林地、草原、土地登记一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不动产分窗口的设立有利于保证海域、海岛行政管理和监管工作持续稳定开展,做好登记与海域行政管理工作的衔接,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优化服务流程,方便企业办事,提高行政效率。

国家海洋局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白宛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