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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国家创新型省份实施方案》出台

2017-03-18 09:14 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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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国家创新型省份实施方案》出台
2020年我省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

近日,我省出台《福建省建设国家创新型省份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进入国家创新型省份行列,创新型经济格局初步形成,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区域创新体系协同高效,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化。

《方案》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的具体目标: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8%;技术市场交易总额累计达3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达16%和15%;力争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R&D)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全国平均水平(2.5%);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投入达63人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7.5件;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达10%以上。

《方案》提出七方面重点任务——

◎通过培育发展一批新产业、攻克转化一批新技术、构筑提升一批新平台、融合催生一批新业态、推广应用一批新模式等“五新”任务,打造产业升级版,加快形成创新型经济格局。

◎通过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新机制、培育壮大引领发展创新企业群、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等3项任务,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通过加强基础研究和源头创新、改革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评价考核制度、赋予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更大的自主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等4项任务,增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源头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通过加大力度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科技园区创新发展、加快建设高水平重大科研机构、全方位推进开放创新等4项任务,以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龙头,推进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通过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构建技术转移和创新服务体系、探索创新创业孵化新机制等3项任务,构建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通过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实行更加开放的引才机制、健全人才顺畅流动机制、构建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等4项任务,建设一支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通过壮大创新创业投资规模、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拓宽技术创新的间接融资渠道等3项任务,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创新机制,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良好态势。

同时,《方案》提出通过推进创新领域的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强化财税政策引导、实施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和品牌战略等5条措施,营造建设创新型省份的良好生态。要研究制定创新型省份建设指标体系,建立创新型省份建设统计监测制度,定期发布监测报告,确保建设创新型省份重点任务按时序进度推进。(记者 周琳 李珂)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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