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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开展七项整治行动优化营商环境

2017-03-22 09:41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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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开展七项整治行动优化营商环境
重点围绕政府侵占企业财产、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

3月21日,记者从省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日前印发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今年我省把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纳入审计监督内容,重点围绕“政府侵占企业财产行为、违规增加企业负担行为”等问题开展七项专项整治行动。

为降低企业制度交易成本,我省将加强制度创新,全面提高涉企审批、准入、许可、注册、报税、社保、检验、信贷、信用等服务效率和质量。凡是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一律清理、修改或废止;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一律取缔。重点整治下放权力不到位、多头审批、政务公开不落实、监管制约不力、政务服务实效差、权力寻租等问题。

在建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方面,我省将全面清理对中小企业不公平或歧视性的地方规章、政策和操作规程等,保障各种规模企业公平参与竞争。整治招商引资和市场准入方面的问题。凡是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一律破除;凡是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壁垒一律拆除;凡是政府作出的承诺必须按期兑现;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妥善处理政府承诺历史遗留问题。重点整治政府不讲诚信、工业园区政策落实不到位、没有正确执行特许经营领域“非禁即入”政策、项目投资和政府采购不规范等。整治违规增加企业负担行为,重点是违反国家收费清单制度、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和评比达标、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和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向企业摊派及强制企业捐赠等。

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是发展的重要保障。我省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及《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保障企业产权,着力解决法院判决执行难等问题。整治政府侵占企业财产行为,重点是政府部门滥用职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借用企业资金、占用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和资金、拖欠企业工程款等。

此外,还将重点整治执法环境的问题,凡是对企业进行的执法检查,必须制定计划、经过批准、公开公告,不准随意处罚。重点是整治执法人员公仆意识差、违反法定程序、自由裁量权随意性大、不作为与乱作为、滥用职权、以罚代管、吃拿卡要等。整治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行为,重点是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服务质量、收费及相关规定不透明和设定霸王条款等。整治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重点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相关规定,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的抽贷、断贷行为,收取贷款手续费过高,额外收取附加费用等行为。(记者 赵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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