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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划定2017年环境保护监察执法重点

2017-03-25 10:42 来源: 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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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记者从全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区将继续通过落实严格执法、提高违法成本等举措倒逼企业守法,于今年年底实现环境保护综合督查、稽查全覆盖;自治区环保厅将依托环境监察执法平台,对全区数据异常企业进行督办,并按季度公布严重超标排污企业名单。

即日起,我区各级环保部门将全面开展针对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污水处理等8个行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查工作,重点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与污染物达标排放、行政处罚及公众投诉等情况开展排查评估。7月1日起,对钢铁、火电、水泥等行业无证排污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无证排污的企业依法责令停止排污,并上限处罚;对拒不执行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按照部署,今年起,自治区将对银川市、固原市、中卫市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重点督查国家环保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对综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将以书面形式向各地级市党委和政府反馈,并向社会公开。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自治区政府将公开约谈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自治区对30%以上的地级市和5%以上的县(市、区)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并加强智能化监管体系建设,今年年底实现移动执法体系80%的覆盖率。自治区环保厅将依托移动执法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区国控和区控企业电子信息档案并建立信息更新机制,逐步实现全区环境监察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今年,我区将集中力量查办未批先建,篡改或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违法问题通过挂牌督办、联合查办等方式进行重点查处,对违法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恶化的地区,公开约谈,并对情节严重的,提出追责建议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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