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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今年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2017-03-30 07:20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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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买农产品时,通过手机扫二维码就可以了解到农产品的出产地、运输过程及销售渠道,还可以根据出产地证明文件确认该产品的检验情况,以便购买到更加放心的农产品。3月29日,记者从省农委了解到,今年我省将严格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从生产源头开始把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当前,我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推动生产经营者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并以合格证的形式作出明示保证,有利于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

据介绍,今年我省将出台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对农产品从生产、管理两端发力,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省农委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统一产地证明文件种类和格式,食用农产品要凭产地证明或者购物凭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上市销售。各级农业部门与食药部门将分工合作,指导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准出工作,做好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顺利上市。

在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实施的同时,我省还将同步推行与之配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体系,发挥追溯机制倒逼作用。省农委要求各地要扩充和完善追溯系统功能,研究环节追溯和精准追溯,扩大追溯试点单位数量、品种,为市场流通和消费选择提供一个直观可靠的查询平台,为监管部门提供真实明了的执法依据。

为配合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的实施,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增加收贮运管理系统、农业标准管理系统、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档案管理系统,扩充业务板块系统,提高平台的开放性、实用性和服务性。省农委要求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全部建立平台,全面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要充分发挥各地区已建平台的功能和作用,探索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实现平台间的有效对接和互联互通。(记者 李江天)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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