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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商“两证合一”扩大实施范围

2017-04-02 08:03 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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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3月27日起,在福建检验检疫局和省贸促会共同辖区内,依托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可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合并办理,即“两证合一”。

“两证合一”后,商务部门在办理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时,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后台数据交换,将商务部门企业信息审核结果传输给检验检疫部门和贸促会原产地业务系统,检验检疫部门及贸促会机构直接采信商务部门审核结果,当即授予企业原产地证备案资质,外贸企业无需再到检验检疫或贸促会机构办理原产地证企业备案手续。

新模式依托信息化手段,将两项登记业务由原来各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的传统模式,转变为“一口受理、一次审核、一次发证”,简化办事程序。原来,企业须分别到商务、检验检疫、贸促部门行政窗口办理,时间需2~3天,现在只要到一个窗口办理,立等可取。同时,通过商务、检验检疫、贸促等部门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将推动原产地证备案企业数量迅速增长,有利于用好用足原产地政策,最大限度享受进口国家/地区关税减免优惠等。

据悉,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施“两证合一”,在全国范围内我省是第一个。此前,业务模式已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平潭片区试点。(记者 郑璜 实习生 朱子微)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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