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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就中澳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等答问

2017-04-07 07:47 来源: 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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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公共商务信息新闻采编中心 摄影:李松

4月6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孙继文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热点敏感问题。实录如下:

一、关于习近平主席访问芬兰经贸成果。

应芬兰总统邀请,习近平主席于4月4日至6日对芬兰进行国事访问。这是习近平主席作为国家元首首次访问北欧。访问期间,在两国元首的共同见证下,中国商务部与芬兰经济事务与就业部签署了《关于在中芬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框架下成立中芬创新企业合作委员会的联合声明》,中芬创新企业合作委员会的任务是指导和促进中芬企业间创新合作,研究两国创新合作的新方式、新途径,就深化两国经贸领域创新合作提出政策建议,为两国企业开展创新合作搭建交流平台。

访问期间,双方还签署了8项商业协议,涉及金融、工程承包、清洁能源、食品等领域。

芬兰长期对华友好,是首个与中国签署政府间贸易协定的西方国家,作为亚投行创始成员国积极支持和参与“一带一路”倡议。中芬经济高度互补,蕴含着巨大合作潜力,中国已经连续13年成为芬兰在亚洲的最大贸易伙伴。相信这次访问将进一步提升中芬经贸合作,推动发展中芬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

二、关于中国-毛里塔尼亚第三届双边经贸混委会及中国-科特迪瓦第三届双边经贸混委会的情况。

3月22日—30日,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率中国政府经贸代表团访问毛里塔尼亚、科特迪瓦。此访旨在落实中非合作论坛第六次部长级会议暨约翰内斯堡峰会成果,就习近平主席在会上宣布“十大合作计划”与两国进行具体对接。

访问期间,召开了中毛、中科两国新一届经贸混委会会议,签订了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以及关于医疗设施、政府办公楼等援助项目的换文。双方还就“十大合作计划”项目拟重点推动合作领域和合作项目充分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了积极的共识。

毛、科两国对中方切实履行承诺、落实论坛成果的行动表示赞赏,表示将与中方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十大合作计划”在两国的落实,使成果及时惠及两国人民。

近年来,中毛、中科经贸合作快速发展。中毛双边贸易额已从2010年混委会时的12.5亿美元,增长至2016年的16.1亿美元;双方经济技术合作成果丰硕,已建成友谊港、体育场、供水、农牧业、医院、学校等近50个项目,为毛方累计培训各类人才近900名。同时,中国已成为科特迪瓦主要贸易伙伴、投资来源国和工程承包方,2016年中科双边贸易额达到16.7亿美元。我相信,本次混委会的成功举行,将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两国经贸合作向更深更广领域发展。

三、关于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加入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

中国与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已于去年12月26日正式恢复外交关系。根据圣普提出的申请,经征求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各方意见,3 月 29日中葡论坛常设秘书处召开第十二次例会,各与会方一致通过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正式加入中葡论坛。至此,中葡论坛的“朋友圈”已经包括了全世界所有以葡语作为官方语言的国家。

中葡论坛是由中国政府于2003年发起的、以经济合作及发展为主题的国际经贸论坛。去年10月,李克强总理出席中葡论坛第五次部长级会议,各与会国共同签署了《经贸合作行动纲领(2017-2019)》和《推进产能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为今后三年乃至更长时期中国与葡语国家的经贸合作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愿在中葡论坛框架下,充分发挥澳门的平台作用,与包括圣普在内的各葡语国家共筑更加坚实的经贸关系,携手打造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文化背景国家友好合作的典范。

四、关于缅甸总统廷觉访华期间经贸议题。

应习近平主席邀请,缅甸总统廷觉将于4月6日至11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这是廷觉总统首次访华。

中缅两国是友好近邻,也是重要经贸合作伙伴。两国经贸合作前景广阔,去年以来发展势头良好。2017年1-2月,中缅贸易总额19亿美元,同比增长2%;我对缅投资总额1.3亿美元,同比大幅增长672%,两国开展经贸合作潜力巨大。2017年1月,中缅经贸联委会在京召开,双方就进一步推动两国经贸发展达成广泛共识。

中方愿以两国领导人会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中缅务实经贸合作,推动双方企业在港口、工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医疗卫生、农业等领域有关大项目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加强双边贸易投资合作,推动两国经贸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关于内贸流通扩消费专项行动会议。

3月31日至4月1日,商务部在京召开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暨全国市场秩序工作会议。

会上,钟山部长指出,内贸流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做好内贸流通工作是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要,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商务部门将以内贸流通扩消费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做好“优商品、通商路、减商负、立商信”四个方面工作,促进消费需求扩大和消费升级。

“优商品”,就是发挥内贸流通“信号灯”和桥梁纽带作用,开展重要商品、重要生产资料和服务供需状况调研,摸清供需错配的底数,采取信息引导、管理创新等措施,优化供给。扩大餐饮、家政等居民生活服务业有效供给。

“通商路”,就是积极鼓励支持融合型创新、共享型创新和智慧型创新,围绕“通”字做文章,解决流通渠道不畅的问题。深入开展“互联网+流通”行动和零售转型升级行动,“融通”线上线下渠道。加快构建“南北三纵、东西五横”的全国一体化骨干流通网络,“连通”城乡基础设施。打破地区封锁,发展跨境电商,吸引境外消费回流,“打通”国内国外市场。

“减商负”,就是着力降低流通成本,让消费者得到实惠。继续推进降费减税、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措施,降低制度性成本。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物流标准化,降低技术性成本。全面启动“农商互联”,提高供应链整合能力和协同效率,降低组织性成本。

“立商信”,就是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优化消费环境。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和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开展消费环境集中整治。

问:我们注意到,3月24日,在中澳两国总理见证下,商务部部长钟山与澳大利亚贸易、旅游和投资部长史蒂文•乔博代表两国政府在堪培拉签署了一份中澳自贸协定相关的意向声明,可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答:2017年3月22日至26日,李克强总理对澳大利亚进行了成功的正式访问。访澳期间,中澳双方签署了中澳自贸协定意向声明文件,其核心内容是正式宣布两国将于2017年启动中澳自贸协定服务章节、投资章节以及《关于投资便利化安排的谅解备忘录》的审议,为适时启动中澳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做好铺垫。

中澳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实施。协定实施成效显著,可以说是满满的“正能量”。

一是政策红利推动货物贸易。截至目前,双方已经实施了3次降税,2016年两国超过85%的货物贸易受益于协定规定的关税优惠减免;中国传统优势产品,特别是机电产品和玩具对澳出口增长较快;同时,中国自澳进口农产品、保健品增长迅速,其中保健品增长超过9倍,新鲜水果增长翻番,葡萄酒增长接近40%。

二是服务领域亮点纷呈。澳大利亚成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热点,2016年中国公民首站赴澳出境旅游人数达130万人次。澳大利亚假日工作签证受到中国年轻人欢迎,2016年5000个指标全部用完。我国金融机构在澳分支机构也相继开业。

三是投资方面快速增长。中澳自贸协定的签署,给中国企业赴澳投资吃了颗“定心丸”。2016年,中国企业对澳直接投资36.8亿美元,同比增长56%。

中澳双方都是经济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积极推动者,我们愿与澳方共同努力,做好中澳自贸协定后续工作,不断深化两国经贸合作关系,继续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动经济全球化和自由贸易向前发展。

问:请问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进展如何?

答:在李克强总理3月26日至29日对新西兰进行正式访问期间,双方领导人共同宣布,将于近期举行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首轮升级谈判。

中新自贸协定是中国同发达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自2008年签订以来,有力推动了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双方商定,将于4月25日-27日在北京举行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首轮升级谈判。我们相信,此次升级谈判的启动,必将为中新两国经贸合作注入新的强劲动力,更好造福两国人民和企业,进一步巩固中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问:我们关注到国务院近期取消了“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请商务部介绍相关情况。

答:2013年3月,李克强总理提出了“本届政府下决心削减三分之一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目标。商务部高度重视推进“放管服”改革,将这项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大力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着力推进简政放权,同时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模式,努力营造商务发展良好环境。

截至目前,已取消和调整了13 项行政许可事项,占比41.9%。在取消事项中,很大一部分属于社会广泛关注的内贸流通、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对外援助等领域“高含金量”的事项,取消后社会反响良好。

3月21日,国务院决定取消“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这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企业对外承包工程的积极性。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业经营秩序。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进“互联网 + 政务服务”,优化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流程,最大程度便利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营造商务发展良好环境。

问:商务部近期公布了一批全国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请介绍相关情况。

答:近日,商务部向社会公布了首批31家全国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并向全国复制推广10个方面19条典型经验和模式,这是我国公益性市场建设的又一重要阶段性成果。

自2014年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工作以来,全国已建成253个公益性批发市场和5291个公益性零售市场,初步形成了覆盖国内大中城市、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也为保证老百姓吃上平价菜、放心菜做出了突出贡献。

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在保障供给、稳定价格、安全、环保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好的公益性功能。从今年起,我国公益性市场建设工作将由试点示范转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大力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模式,加大创新力度,把这项长期持久的民生工作落到实处,让老百姓切实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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