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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中美经贸关系的研究报告》等情况

2017-05-25 16:13 来源: 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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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公共商务信息新闻采编中心  摄影:宋宝贵

5月25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孙继文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热点敏感问题。实录如下:

一、关于《中美经贸关系的研究报告》的有关情况。

今天,商务部正式发布了《关于中美经贸关系的研究报告》,报告全文已在商务部网站上刊登。4月初,中美元首海湖庄园成功会晤,为新时期两国经贸关系发展指明方向。近期,双方通过“百日计划”密集磋商取得了“早期收获”,为两国工商界和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再次以事实表明,合作是中美两国唯一正确的选择。众所周知,中美是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经济总量接近全球的40%,货物出口占全球的四分之一,对外投资和吸收外资分别占全球的30%。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发达国家,中美经贸关系的走向不仅影响两国经济发展,也事关全球贸易投资增长和世界经济走势。各方高度关注中美经贸合作的现状和未来。

在此背景下,商务部发布了《关于中美经贸关系的研究报告》,全面梳理了中美经贸关系的全貌,阐明了中方对两国经贸合作的立场和观点。《报告》分为前言、中美经贸关系的时代背景、中美经贸关系互利共赢的本质、双方重点经贸关注、推动中美经贸合作不断发展和结束语等6个部分。《报告》以数据和例证说明中美经贸关系的本质是互利共赢,经济全球化是中美经贸关系深入发展的基础,世贸组织规则和多双边协定是中美经贸关系的法律保障。中美开展经贸合作既是双方优势互补的自然结果,也是国际产业分工、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选择。中美双方均从经贸合作中获得巨大、平衡的利益。《报告》还介绍了双方关注的主要经贸议题,就开展双边务实合作提出建议。

当前,世界经济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有些经济体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方向心存疑虑。各方对中美两国开展对话、加强合作、携手推进全球经济复苏充满期待。我们愿继续与美方加强合作,实现两国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造福两国人民。

二、关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有关经贸成果情况。

5月14-15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期间,商务部牵头主办“推进贸易畅通”平行主题会议,来自60多个国家、14个国际组织的近200名中外嘉宾踊跃参会,其中外方嘉宾116人,部级以上外国政要72人。

商务部钟山部长主持会议并作主旨发言。他表示,习近平主席在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的主旨演讲,从促进全球发展的高度,阐述了“丝路精神”的深刻内涵,回顾了“一带一路”建设的丰硕成果,提出了未来合作发展的路径和重大举措。“推进贸易畅通”平行主题会议以习近平主席主旨演讲为指引,围绕贸易畅通问题展开深入讨论,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为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贡献经验和智慧,也达成了一系列重要经贸成果。

在短暂的会议期间,中方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经贸方面合作协议文件多达86项,涵盖自贸区、投资、基础设施、经济合作区、中小企业合作、电子商务等诸多领域。其中,中方同8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发布的《推进“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倡议》,由习近平主席在论坛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正式对外宣布,并纳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

钟山部长在主旨发言中提出了五项重大举措,包括从2018年起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与沿线国家合作实施100个贸易投资促进项目、未来5年为沿线国家提供1万个来华研修和培训名额,以及支持世贸组织和联合国相关机构20项贸易投资促进安排等实际举措。我们正在会同相关部门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努力让“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倡议早日转化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成果。

三、关于第二十三届亚太经合组织(APEC)贸易部长会议经贸成果。

5月20-21日,第二十三届亚太经合组织(APEC)贸易部长会议在越南河内举行。商务部部长钟山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会议。

此次会议是中国主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之后,首个重要的多边国际会议,重点围绕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多边贸易体制发展,APEC“后2020”愿景,促进可持续、包容性、创新增长及提升中小微企业竞争创新能力等议题展开讨论。会议发布《贸易部长会议主席声明》,体现了绝大多数经济体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立场。会议通过《第二十三届贸易部长会议共同行动》,为今年11月岘港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奠定了经贸成果框架。

值得注意的是,会议期间,中国政府代表团提交了《中方关于APEC“后2020”贸易投资合作愿景的非文件》,将“后2020愿景”提上日程。中方提出了一系列新主张,包括树立“共商、共建、共享”区域合作新理念,实现全面高质量的亚太自贸区,构建全方位贸易互联互通,打造更具包容性的亚太全球价值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源泉等,努力引导各经济体增进共识、弥合分歧,得到各经济体的积极响应,推动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四、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部长级会议经贸成果。

5月21-2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部长级会议在越南河内举行,来自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和东盟10国的经贸部长和东盟秘书长与会。商务部部长钟山率中国政府代表团与会。

中方在会议中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支持东盟主导,努力扩大共识;二是把握机会窗口,尽早结束谈判;三是兼顾各方诉求,务实推进谈判。

会议最终达成《RCEP第3次部长级会间会成果文件》,发表了《RCEP部长级会间会联合媒体声明》。各国经贸部长共同认为,谈判应兼顾各方不同发展水平,努力取得具有商业价值的互惠成果,并在货物、服务、投资等各领域间实现平衡。

针对RCEP谈判下一步开展方向,各国经贸部长详细安排了2017年工作计划,并指示贸易谈判委员会加倍努力,解决遗留问题,尽早达成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RCEP协定,实现各国领导人指示的迅速结束谈判的目标。

五、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一年来工作成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2016年5月,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全面启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工作。一年来,12个试点城市和区域充分结合各自特点,创新改革举措,积极落实试点方案,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体现在六个“新”上:

一是简政放权新模式。如漳州市项目审查实行“多评一表、多图一审”改革,东莞市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等,有效简化政府审批事项,优化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二是投资合作新办法。试点地区积极推进外商投资项目“简放服”改革,促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如苏州工业园区设立全国首个国家级境外投资服务示范平台,探索了国际产能合作新路径。

三是外贸发展新体系。试点地区加快建立质量效益导向型外贸促进新体系,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培育外贸自主品牌和海外营销体系。如防城港市尝试中越“两国一检”监管模式;大连金普新区实行“一站式”通关服务中心,查验货物单箱平均节约费用1000元,候查时间减少50%以上。

四是金融服务新举措。试点地区不断提升本地区金融机构国际化经营水平,创新发展特色金融产品及服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如上海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正式上线;重庆两江新区设立信用保证保险机构,筹措战略产业发展基金200亿元。

五是协同开放新机制。试点地区对各类园区先行先试政策进行整合,不断完善园区发展体制机制。如唐山市将26个开发区整合为19个,集中打造经济增长极。

六是全方位开放新格局。试点地区主动对接“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形成各具特色的开放高地。如大连普金新区建立面向日韩、辐射东北的现代化园区综合服务复合体。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先行先试步伐。按照专业性、独立性要求,对试点地区和城市开展第三方评估,梳理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六、关于商务部正式启动2017-2018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近日,商务部正式印发通知,部署2017-2018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这项工作自2010年启动,商务部已先后认定三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这些示范企业在电子商务提质增效、与传统产业融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引领作用,有效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示范内容将重点聚焦电子商务提质升级、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融合、电子商务要素市场建设、电子商务民生服务创新和电子商务市场环境优化等五个方面的创新发展情况。也就是说,上述五个方面是认定示范企业的主要因素。

为保证企业的示范性,商务部完善了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对当期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进行评估。在两年示范期内,评估成绩优秀的企业将自动进入下一批示范企业名单,无需重新申报;评估成绩差的企业,将被自动淘汰,失去下一批示范企业申报资格。

按照申报要求,企业申报类型分为网上零售企业、网上批发企业、网络化服务企业、综合型电子商务企业和其他电子商务企业等六类。商务部将于8月发布2017-2018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

关于这次遴选工作对申报企业的具体要求,大家可登录商务部网站的工作通知栏目查阅,也可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咨询。

问:据悉,中国-毛里求斯自由贸易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已经结束,请商务部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答:2017年5月24日,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出访毛里求斯,中方与毛方共同签署谅解备忘录,宣布结束中国-毛里求斯自由贸易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

中毛自贸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为我国与非洲地区经济体开展的第一个自贸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于2016年11月启动,双方对建立中毛自贸区的可行性进行了全面和深入的分析研究。结论认为,建设自由贸易区符合中毛两国利益,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中毛双边经济贸易关系。

问:商务部于2017年5月22日对进口食糖保障措施案做出终裁决定后,中国食糖进口量最大来源地巴西的媒体以及金融时报、华尔街日报等对此均进行了报道。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回应?

答:应中国国内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16年9月22日依法对进口食糖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商务部严格遵循中国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充分听取国内外各方意见。针对进口情况和国内产业由此受到的严重损害,商务部于2017年5月22日依法做出终裁决定。

我想强调的是,依法采取保障措施将有利于维护更加公平、可预见的食糖市场和贸易秩序,最终符合各方的根本长远利益。我们愿与各方共同努力,发展经贸关系,鼓励业界交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问:有媒体报道,德国经济部长齐普里斯近日表示,中国没有做到真正的贸易自由。在某些行业如汽车业,德国企业必须要与中国企业合资才行,“这样的规定与自由贸易相悖”。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回应?

答:吸收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多年来中国政府一直遵守入世开放承诺并在履行承诺的基础上不断对外资开放市场。根据中国现行的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绝大多数领域是完全对外资开放的,只在少数敏感领域对外商投资有股比限制,而上述要求也随着中国不断扩大开放逐步减少。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已经将“限于合资、合作”条目数从之前的43条减少到15条。

实际上,德国汽车企业正是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最大受益者之一。早在上世纪80年代,德国的知名汽车公司就来到中国投资设厂。他们亲历了中国的改革开放,见证了中国30多年来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的发展历程,获得了丰厚的投资回报。

我想强调的是,中国鼓励外商投资包括汽车在内的高端制造业,并将继续放宽限制,有序扩大开放。今年4月下旬,经国务院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了《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将“完善内外资投资管理制度,有序放开合资企业股比限制”。正在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也拟放开汽车电子和新能源汽车电池、摩托车等领域外资股比限制。5月23日,《目录》修订版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公布实施。

问:路透社19日报道称,中国连续三年蝉联德国的最大单一投资国,共投资281个新项目,请商务部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答:据了解,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5月18日发布了2016年外国投资报告,其中提到中国在2016年对德投资项目数达281个,连续第三年成为在德投资项目数最多的国家(2015年260个,2014年190个)。该报告同时指出,中国企业通过这281个项目为当地创造了3900个就业岗位,这也刷新了中国投资者在德创造就业岗位的纪录。另据德方统计,2016年中国对德投资110亿欧元,中国对德投资首次超过德国对华投资。这说明,中德双向投资已经由“单行道”进入高速发展的“双行道”。

中国对德投资仍处于起步阶段,增速较快,总量不大,仅占德国吸引外资总量的1%。希望德国政府进一步为中国企业在德投资兴业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和便利措施。我们也乐见德国企业进一步扩大对华投资,分享中国市场提供的发展机会。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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