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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首例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结算成功

2017-09-20 09:12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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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现年55岁的山西籍患者智女士,在省心脑血管病医院顺利完成异地住院医保结算,成为我省首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成功案例。

8月18日,来西宁暂住一周左右的智女士出现上肢麻、无力,赶到省心脑血管病医院就诊。因患者既往有八年高血压病史,头部CT扫描显示急性脑梗塞,医院为患者开通绿色通道,以急危重病症收住医院急诊科。患者入院时询问山西医保能否实行异地住院结算,医院医保科积极与山西省医保局及省医保局、省异地就医结算中心取得联系,反复沟通协调相关事宜,免除了患者的后顾之忧。8月28日,患者病情好转,各生命体征稳定,顺利出院。

由于患者入院时系统报错,医院医保科、信息中心工程师与山西省医保局系统工程师取得联系,查找系统问题,不断调整处理,最终于9月11日结算成功。

跨省就医报销三必备

跨省异地就医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持有社会保障卡并可正常就医使用,二是按参保地有关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三是住院就医的异地医院已开通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城镇居民、城乡居民及在异地居住生活6个月以上的退休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3个月以上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指因病情需要,按政策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均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就医结算

目前全国有超过5000家定点医疗机构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可以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具体医疗机构可在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si.12333.gov.cn)查询。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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