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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
合作备忘录

2017-09-25 14:21 来源: 海关总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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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签署《海关总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出席。

此次署区签署合作备忘录是双方签署的第二轮合作备忘录,旨在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新疆工作总目标和第六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大局,提高新疆对外开放水平,共同促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海关总署将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支持新疆对外开放平台体系建设,统筹优化新疆口岸开放布局;支持新疆打造“多式联运+西向国际班列”运营新模式;优化新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布局;支持新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贸易多元化、功能多样化发展,加快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支持新疆智慧城市建设;助推新疆特色产业发展;支持新疆开展石油、天然气等特色加工贸易产业发展;支持新疆贸易新业态发展;积极支持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创新发展;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建设“互联网+海关”,改革税收征管方式,优化海关业务管理模式,扩大海关国际合作范围,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积极为新疆营造良好的外贸营商环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在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等方面进一步与海关紧密配合,为相关工作开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双方将进一步完善署区合作机制,健全完善海关总署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联络协调制度,分别指定联络员,加强联系沟通,通报工作进展和有关信息,督办合作事项有效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李学军,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黄三平、吐逊·江艾力,海关总署党组成员、国家口岸办主任、办公厅主任张广志等双方有关领导出席签署仪式。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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