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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浙江省开展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建设方案的复函

2017-09-27 14:51 来源: 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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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浙江省开展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建设方案的复函
发改投资〔2017〕1687号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开展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的请示》(浙发改投资〔2017〕645号)及所附《浙江省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建设总体方案》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支持你省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精神,按照所报方案开展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工作。

二、你委提出的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是投资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继续做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具有重要的实践支撑作用,对全国各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投资便利化、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和扩大有效投资具有典型示范作用。请你委充分认识此项试点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善作善成,争取试点工作的最好效果。

三、试点方案提出的以承诺制和区域评价、联合评审为路径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以在线平台一体化和大数据共享支撑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以调整优化技术类审查主体发挥市场作用和转变政府角色等内容,涉及到相关部门履职方式的同步调整和适应,是投资管理流程的再造,是一场深刻的投资项目审批模式革新。请你委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注意调动和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主动对接沟通,做好服务指导,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四、创新试点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发〔2016〕18号文件精神,处理好依法行政和改革创新、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制度设计和基层首创的关系,需要通过试点达到政府履职提质增效、企业投资规范有序、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加合理的目标,政策性、实践性都很强。请你委精心指导湖州、嘉兴等市先行先试,重点探路、及时总结、灵活优化、逐步推广,确保试点有序稳妥进行。

试点中的重要成果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我委。我委将密切关注、加强调度,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推动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入。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9月20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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