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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启动2018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

2017-11-05 13:29 来源: 文化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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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18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本部各直属单位:

根据文化部《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扶持办法(试行)》,现面向你地、你单位征集2018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现就征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2018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应突出体现以下3个重点方向:

(一)加强港澳青少年文化培育

1.开展各类文化实习、实践、考察等活动。组织港澳青少年来内地进行有实质内容的同辈交流、研习考察、参与公益文化活动等。

2.开展各类文化交流、培训、体验等活动。面向港澳各大、中、小学校园和青年社团,举办主题鲜明的文化夏令营、工作坊、大师班等活动。

3.开展文化领域专业交流与合作。与港澳文化界青年专业人士和团体开展联合创作、展演、研讨,邀请港澳青年艺术团体来内地采风、交流等活动。

(二)促进内地与港澳文化机构间深度合作

1.与港澳主要文化机构、平台在舞台艺术、视觉艺术、文化创意等领域开展专业交流,推动内地与港澳在内容创作、节目制作与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长效务实合作。

2.推动内地优秀文化内容,特别是具有创新性,能体现当代中国文化面貌和价值理念的项目,进入港澳主流文化场馆和知名艺术节平台。

3.邀请港澳具有代表性的优秀艺术团体来内地重要艺术节等文化活动平台和院线进行演出。

(三)深入港澳基层的文化交流

结合春节、元宵、中秋、国庆等节庆,深入港澳基层社区进行文化交流。支持爱国爱港、爱国爱澳社团开展文化活动,向其提供所需文化内容,帮助其提升文化力量和水平。通过与爱国爱港、爱国爱澳社团开展文化联欢、联谊等活动,增进和谐社会氛围,增强情感联系。

二、申报项目及方式

申报项目应材料齐全、方案完备、可操作性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多个重点方向及后续性强的项目将获优先考虑。

2018年度重点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路径: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内地与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下称“申报系统”)。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文化部直属单位于12月15日前直接将申报项目在网上提交至文化部。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应于12月16日至31日之间通过申报系统完成对本地区申报项目初审并择优推荐项目提交文化部。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申报,鼓励社会力量参加开展对港澳务实有效的文化交流。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8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申报、管理和验收说明

      2.内地与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申报表

      3.内地与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验收表

      4.2018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申报函(模版)

      5.项目内地共同举办方同意申报书

文化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30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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