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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2017-11-10 17:04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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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公安部消防局局长于建华介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于建华:出台《办法》,关键要有一些管用的招儿和一些新的东西。从我们这次《办法》来讲,主要体现在五方面。

第一,比较完整和系统地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一些基本原则。过去有时候在这个规定上讲了这一条,讲那个文件上讲了那一条,这次完整的把它做了一个表述。特别是明确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消防安全不仅是政府的事,是党委政府要承担共同的责任,一岗双责。

第二,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的政府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的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换句话说,比如你在这个市,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市长是主要责任人,其他的市长对其他分管的这些行业部门要负有责任。

第三,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的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这也是《办法》要重点解决的一个问题,给每个行业部门确定职责。

第四,明确强调,坚持单位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明确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法人代表负主体责任,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人。

第五,明确强调,坚持职权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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