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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力促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017-11-27 10:56 来源: 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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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我省将积极开展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矿区土地复垦重点工程,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争取到2020年,历史遗留矿山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7200公顷。

我省将树立严格矿山开发准入管理、强化源头保护的新理念,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由采矿权人负责;严格生产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责任落实到矿山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实现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巡查工作常态化,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情况报告制度;严格矿山闭坑管理,督促闭坑矿山按照国家或省有关规定履行治理义务,加快推进矿山闭坑工作;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阶段性验收确认办法,实现“边开采、边治理”。

我省将严格落实政府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的主体责任,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由政府统筹规划,治理恢复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投资,探索吸引社会资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新机制。还将开展红古区窑街煤矿区等35个重点治理区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矿区土地复垦,以历史遗留矿山及国有大、中型生产矿山为重点,创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示范性工程,使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显著改善。(记者 孙海峰)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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