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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在10个县(市、区)实施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项目

2017-12-11 09:50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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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10个县(市、区)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项目
玉米水稻等作物平均每公顷增产675公斤

12月10日,记者从省农委获悉,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藏粮于地战略,2017年我省安排资金750万元,在沈阳市辽中区、新民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凤城市、凌海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辽阳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建平县和盘山县10个县(市、区)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项目,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

据介绍,项目实施以来,项目县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2017年,项目县在4333.33公顷耕地上增施有机肥,施用商品有机肥1.12万吨; 建立示范区20个,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点20个、项目效果监测点45个,开展有机肥施用田间试验18次;召开现场观摩会12次,举办培训班53期,培训技术骨干和农民8000余人次。

通过项目实施,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平均每公顷增产675公斤,每公顷节本增收1500元,总节本增收650万元。同时,项目区耕地质量稳步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得到提高,农业面源污染有效减轻,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逐步建立,农民耕地质量保护意识显著增强。

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县成立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领导小组和以土肥技术骨干为主的技术小组,并与项目乡镇、项目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项目县积极采取措施,创新工作思路,与粮油高产创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相结合,开展项目宣传和技术培训。在实施方式上,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大、设备多、技术力量强、管理规范等优势,将项目实施任务集中交由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服务组织承担,增强示范引导,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记者 李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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