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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2017-12-17 10:40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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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下发。

据省安监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在明确组织架构、充实安全领导力量、建立制度、明晰职责、强化保障、解决待遇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创新举措,标志着我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确定安委会“双主任”架构。《实施意见》 对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安委会主任由同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常务副主任,成员由同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辽宁省安委会据此对组成人员进行了充实和调整,省委书记、省长同时担任主任,各市市委书记、市长,省委相关部委、省(中)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成人员,并逐一明确32个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村屯、社区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一张网。针对安全监管存在盲区等问题,《实施意见》 提出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逐一明确并落实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管、专业监管部门,合理划分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无缝隙、全覆盖。

鼓励高危单位增设安全总监。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大型企业和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要在领导层增设安全总监。支持高危行业企业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风险津贴,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待遇水平。此外,我省还将积极探索“第三方”监理服务机制,引导企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开停车、检维修、试生产、拆除、动火等高危作业现场实施安全监理及监护。

同时,《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作为政绩考核和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执法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足额保障监管执法部门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业务装备经费、运行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记者 刘佳)

电竞米兰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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