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www.iscstaffing.com/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浙江省反馈督察情况

2017-12-24 17:01 来源: 新华社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新华社杭州12月24日电(记者 魏一骏)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24日对浙江省进行督查反馈。督察组指出,浙江持之以恒推进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同时仍存在三方面主要问题,其中包括海洋生态环境损害和污染依然突出等。

今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浙江开展环保督察。督察认为,浙江率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推进环境保护重大工程,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近800亿元;在全国率先推行河长制,并实现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全覆盖;有效提升农村环境,让更多村庄成为富丽乡村;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累计安排省级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142.8亿元。

浙江省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截至10月底,督察组交办的6920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7311家,立案处罚4387家,罚款金额达2.3亿元,立案侦查95件,拘留144人,约谈779人,问责350人。

督察指出,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工作推进不够平衡。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省委、省政府强调较少的工作抓得不够有力,比如在海洋生态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还较多;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方面,也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二是海洋生态环境损害和污染依然突出。督察发现,浙江省海洋生态保护不力,对海洋开发利用统筹不够,违法围填海、违规养殖、入海排污等问题比较突出,导致部分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恶化,全省2016年劣四类海水比例高达60%。

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浙江省住建厅对各市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不够,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约8000吨/日。省内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普遍超负荷运行。

督察强调,浙江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和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宋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