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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整改不到位 江苏南通7名干部被问责

2017-12-26 07:46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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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高敬)记者25日从环保部获悉,因为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导致企业长期偷排,江苏省南通市的7名领导干部日前被严肃问责。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8月1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江苏省期间,向地方交办“通州区东盛印染公司在河里用暗管偷排污水”的信访举报。南通市及通州区调查发现东盛印染公司沿通吕运河埋设两根暗管。当年8月23日,南通市在政府网站公开案件办理情况,但此后并未跟进暗管挖掘工作;在环保部门后续执法频频遭受阻挠、企业拒不配合,甚至威胁恐吓执法人员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问题长期没有解决。

根据群众举报,环保部组成督察组于2017年8月8日至12日对江苏省南通市及通州区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专项督察。

专项督察不仅发现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现场还发现:

——东盛印染公司另有一根暗管且管内高浓度废水正在外溢,违规规避在线监测,还利用帆布水管偷排未经处理的高浓度废水和氧化池污泥,在污水处理站设置报警电铃以应对检查等情况。

——这家公司周边区域还有丰杰印染、恒达印染、万达染整等企业,均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

——当地一直知道企业存在环境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8月,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共收到反映该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的举报总计536件,且呈逐年增加态势,但当地党委、政府未引起高度重视,群众环境举报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今年9月5日,环保部将专项督察情况和责任追究问题案卷移交江苏省。南通市及通州区已经全面拆除违法违规企业,相关企业负责人被公安部门刑拘。

根据有关规定和查明事实,江苏省决定对7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给予南通市政府副秘书长倪永平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宿迁市委副书记宋乐伟(时任南通市委常委、通州区委书记)、通州区委书记陈永红(时任通州区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通州区委副书记虞越蒿(时任通州区常务副区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通州区公安局副局长王志清行政记大过处分,水利局局长丁华行政记过处分,环保局副局长蒋军(当时主持工作)行政记大过处分。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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