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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报8起中小学违规办学、违规补课问题

2017-12-27 15:25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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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12月27日电(记者 陈地)记者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四川日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基础教育领域违规办学问题、中小学减负集中整治工作,并对8起典型问题及查处情况予以通报。

2017年,雅安市天全县第二初级中学授意家委会组织家长进行“捐资助学”活动用于开展课后服务,2017年2月春季学期收取68.82万元,2017年11月秋季学期收取77.13万元,共计145.95万元。目前,对于该中学家委会收取“捐资助学款”问题,天全县教育局及中学主要负责人均被予以相关处分,所涉资金按规定退还。

巴中市通江县永安中学未经县教科体局批准,擅自引进培训机构进入校内开办艺体培训班,高2015级年级组违规收取培训学校管理费用,在职美术教师茹某违规在该培训机构兼职取酬。巴中市教育局责令永安中学解散在校内开办的艺体培训班,责令永安中学将高2015级年级组从培训机构提取的管理费用全部收回,如数退还学生。

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附小六年级一班教师叶某违规组织本班30余名学生在校外补课,每生收取补课费4000元。温江区教育局责令实外附小全校通报叶某的违规行为,全额清退收取的补课费,实外附小已对叶某进行了解聘处理。

2017年暑期,眉山市洪雅县致远学校初一年级三班班主任张某组织22名学生在家进行补课,每生收取补课费1500元。目前学校取消张某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年终考核降级降档,县教体局纪委对致远学校校长进行了诫勉谈话。

2017年暑期,绵阳市火炬中学三年级三班家委会组织该班28名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补课,并邀请该班班主任胡某为学生上课。绵阳市教体局责令火炬中学立即整改,全面停止部分学生集体参加校外补课行为。

2017年暑期,达州市万源市万源二中应部分学生家长要求,组织高2015级83名学生于7月2日至7月23日(中途休息2天)进行补课,每生收取补课费400元。万源市教科局责令万源二中停止补课行为,对该校校长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该校全面清退收取的补课费。

南充市西充县晋城中学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引入“四川省金色周末学校”对全校高中三个年级2088名学生进行周末托管,每生每期向托管单位缴纳托管费580元。托管期间,托管单位聘请该校部分教师为学生开展课后服务。晋城中学委托社会机构收取托管费的做法无文件依据,属于变相乱收费行为。

2017年暑期,成都市彭州中学实验学校2016级二班班主任兰某违规参与彭州市文质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暑期补课,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彭州市教育局针对兰某违规参与校外补课问题,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师德评定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评优。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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