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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征占用湿地须“先补后占、占补平衡”

2018-01-10 13:01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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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贵阳1月10日电(记者 李平)贵州省加大湿地保护力度,要求依法征占用湿地的用地单位按“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少于20.97万公顷。

近日印发的《贵州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提出了上述原则和目标,并提出在明确各县区湿地保护面积基础上,建立湿地保护奖惩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对湿地保护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为实现全省湿地的精准监管,贵州将通过遥感监测、样地监测、专题监测等方式,实时掌握全省湿地资源状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湿地资源保护动态。

据了解,贵州将把湿地保护与修复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并将在国家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探索生态补偿试点,以增强湿地保护的可持续性。

根据规划,到2020年,贵州将建成1处国际重要湿地,2处国家重要湿地和70处省级重要湿地,全省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达20个。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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