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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启动

2018-01-26 09:40 来源: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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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启动
将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

1月25日,记者从省自贸办了解到,省政府日前下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方案》明确:试点内容为《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和《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已经批复上海市改革试点的11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及其改革措施。试点期为《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据省自贸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南自贸试验区改革内容为:结合本地实际,从上海市改革试点的11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中选择99项进行改革试点,将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

《方案》明确鼓励探索创新。三个片区政府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此次改革试点工作,尊重并发挥自贸试验区的首创精神。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要敢为人先、积极探索,当好改革排头兵,打造改革新高地。

此次“证照分离”改革怎么改,《方案》进行了明确规定和阐述:

直接取消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包括“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一、二类)”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

由审批改为备案。根据规定的备案条件,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政府部门不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

实行告知承诺制。由行政审批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

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或改为备案,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大力推广并联审批、证照联办,切实打通企业办事环节。

强化准入监管。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不得随意放宽审批条件。(记者 赵振杰 孙静)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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