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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出台2018年稳增长20条措施

2018-03-02 10:00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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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进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乘用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财政补助。”近日,昆明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关于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跨越发展20条措施的意见(送审稿)》,20条举措将通过真金白银和政策扶持,着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着力培育新的增长动能。

20条举措包括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工业转型提速、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强化体制机制保障6个部分。

在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方面,对新兴和传统工业投资项目分别按实际投资额的1%、0.5%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示范信息产业投资项目,给予企业实际投资额3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加快短板领域投资力度,安排25亿元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项目建设。

在加快项目投资推进方面,将统筹抓好重点项目、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建设,力争计划新开工项目在3季度前全部开工建设。安排前期工作经费2亿元,优先支持重大建设项目。以大招商吸引大投资,以大投资推动大发展。加强中介招商,对符合奖励标准的引资项目,按实际外来投资到位资金的1‰给予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

鼓励企业扩销促产方面,强化工业经济运行调度,重点支持40至50户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按新兴产业、其他产业分别给予工业总产值0.1%、0.05%,单季最高100万元的补助。扩大市级工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通过“工业发展引导资金”注资方式,在原有10亿元滚动收回的基础上,形成不低于13亿元的资金池规模,优先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措施还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围绕产业链培育,加快把新能源汽车打造成昆明市先进装备制造业新的增长点。对新进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乘用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财政补助。对新能源汽车销售、营运,按政策给予补助。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公用和专用充电站、充电桩。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昆明市将建立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征收、减免税款。切实推动降低企业用地、用工、用能、物流、税费等成本工作,切实降低企业负担,确保2018年降低实体经济成本230亿元左右,助力实体经济轻装上阵,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降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企业知晓度达到100%。(记者 张雁群)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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