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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季节性回升”

2018-03-10 07:42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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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8年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最新数据显示,2月份CPI环比上涨1.2%,同比上涨2.9%;PPI环比下降0.1%,同比上涨3.7%。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绳国庆表示,从环比看,CPI涨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主要是受春节因素和气温偏低双重影响。一是全国大范围降温天气影响了部分农产品的生产和运输,加之春节期间需求和消费量增加,食品价格上涨4.4%,影响CPI上涨约0.88个百分点。二是春节前后出行人员增多,推动交通旅游价格上涨,飞机票和长途汽车票价格分别上涨19.7%和5.8%,旅行社收费和宾馆住宿价格分别上涨12.2%和2.9%,上述四项合计影响CPI上涨约0.27个百分点。三是春节期间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乡,人工费上涨,车辆修理与保养、理发和家庭服务价格分别上涨9.9%、5.5%和3.5%,合计影响CPI上涨约0.06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2月份物价涨幅之所以回升明显,主要是受春节因素和同比基数较低影响,春节效应带动了消费增长,而全国大范围降温天气影响了农产品生产和运输,更为重要的是,去年2月份CPI涨幅只有0.8%,同比基数较低。赵锡军表示,随着食用农产品价格回落,预计3月份物价涨幅将有所收窄,但对于物价上涨压力还是要密切关注,并且做好应对的准备。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2月份物价回升带有明显的季节性色彩,总体仍处于温和上涨区间,不能理解为通货膨胀信号。从政府工作报告作出的建议和部署来看,未来中国物价仍将保持在合理运行区间,不会出现大的波动。(记者王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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