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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多项体制机制创新开全国先河

2018-03-22 09:30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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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2018年武汉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会上,一组数据令人振奋:2017年,武汉高新技术企业达2827家,较上年增加650家;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9479.64亿元,直奔万亿,同比增长1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该市GDP比重达20.63%。

数据增长的背后,我们看到了一座城市改革创新、尤其是体制机制创新释放出的巨大红利,也看到了将创新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首的努力与决心。

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

2017年,围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总体部署,武汉以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和创新载体建设。科技的进步和创新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正在显现。

全国首创科技成果转化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来鄂调研视察以来,我省及武汉市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步伐不断加快。

武汉现有89所高校,其中“985”和“211”高校7所,科研院所121家,院士68名,无论科研实力和科教资源,均位居全国前列。

如何更好把这些科教资源优势,转变成经济发展优势?

去年8月,武汉突破体制坚冰,创造性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局,采取“虚拟机构、实体运作”,开全国之先河。这一新设机构的使命,就是深挖在汉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富矿”,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促进科技与资本、企业的精准对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形成源源不断的现实生产力。力争5年内,在汉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占比达到80%。

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局成立短短3个多月,5场大型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先后举行,签约项目206个,签约金额244亿元。对接活动密度之大、规格之高、项目之多,前所未有。

武汉大学刘经南院士团队的全球首个“即时判”北斗高精度警保联动智慧系统,与两家高科技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协议金额10亿元;华中科技大学樊宽军教授的“基于超导回旋加速器的质子放疗装备”,与企业现场签约,协议金额超过10亿元。

新“黄金十条”突破成果所有权

机构改革的同时,武汉还出台了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十条新政,拿出1亿资金支持前景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动一批技术创新强、经济效益好、产业带动广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事实上,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探索之路上,以东湖高新区为核心,武汉的改革创新魄力一直敢为人先。

2012年,东湖高新区发布“黄金十条”,在全国率先提出高校成果转化收益“三七开”,即个人和团队得70%,并允许教师离岗创业、大学生休学创业等。

政策还提出,高校院所知识产权1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成果所有权不变更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可自主实施转化,突破了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处置权的限制,更是突破了对科研成果“国有产权”的禁锢。“黄金十条”推动华中科技大学“显微光学切片断层成像系统”(简称MOST)等一批重大成果转化走向市场,并推动了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改,将过去需要报财政部、教育部等部委审批的高校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下放到高校。

政策实施5年后,光谷去年再推“新黄金十条”,支持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及团队,与高校共同申请新的知识产权。既有成果可按“三七开”重新分割确权。个人及团队占70%以上,并可对该成果实施自主转化。

光谷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赵荣凯称,“新黄金十条”推动的是成果转化的确权问题,将成果从源头上量化到个人,科技人员成为“大股东”,将更深层激发其持续创新。

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的“武汉样板”,非朝夕之功。从30多年前,全国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在东湖开发区诞生,引发武汉第一批教授下海创业潮,这场探索就从未止步。

今年,武汉将以院士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发展“院士经济”。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布局产业,积极支持本地院士成果产业化,并引进外地院士团队,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使院士项目在汉落得下、留得住、发展好,实现“引进一个院士,带来一个团队,落实一个实体,带动一个产业”的连锁效应。

“三办”改革成为创新坚实后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

省委书记蒋超良强调,当前湖北经济发展正处在动力变革的重要节点,迫切需要通过加强创新培育新动能、拓展新空间、构建新支撑。湖北将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坚持以科技创新助推转型升级,使创新成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第一动力。

把“第一动力”变成生产力,关键在人,在体制机制。

去年,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武汉市召开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工作现场会,总结前期“三办”改革经验,以期通过全国最优营商环境的构建,进一步释放创新带来的市场红利。

这项创新改革,事关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营商环境的改善,更直接关乎群众的获得感。

从前办事,是以职能部门审批的“一件事项”为中心。如今,是以企业和群众办理的“一件事情”为中心。武汉“三办”改革,获得国家领导人点赞。

随后,武汉各区各部门在已实施的政策基础上,不断创新。如东湖高新区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放宽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用语表述、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限制、放宽实质审查范围。同时采取证照分离新模式,形成了商事主体资格登记与商事经营资格许可相互分离、各自独立的证明体系,大部分审批事项既可“先照后证”,也可“先证后照”。

政府行政审批的“减法”,转变为创新活力的“加法”。

据统计,2017年,武汉各事项办理平均时间压缩10.6天、精减材料0.87份,审批服务事项50%实现“马上办”、80%实现“一次办”、45%实现“网上办”。2017年,武汉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8.17万户,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07.48万户。(记者 李墨 通讯员 阮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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