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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

2018-03-31 10:04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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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二○一七年全省环境状况
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

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7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17年,我省坚定不移践行“两山”理念,扎实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劣Ⅴ类水剿灭行动,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新成效。

报告显示,水环境质量方面,2017年全省221个地表水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2.4%,比2016年上升5个百分点,列入整治计划的58个县控以上劣Ⅴ类断面和16455个劣Ⅴ类小微水体全部完成销号,提前3年完成国家“水十条”下达的消劣任务。

在空气质量方面,2017年,全省11个设区市日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为82.7%,与2016年基本持平。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下降4.9个百分点,县级以上城市日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为90%,比2016年上升1.6个百分点。

在生态环境状况方面,全省11个设区市中,9个生态环境状况为优,2个为良;89个县(市、区)中,59个为优,25个为良,5个为一般,全省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前列。

我省注重加强科技支撑来持续强化环保基础能力。探索建立浙江清新空气指数,全省已建成清新空气监测站点68个,于去年12月31日起正式发布清新空气(负氧离子)评价信息,实现手机APP实时推送。

在提高环境质量的同时,我省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打环境违法行为。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611件,罚款8.05亿元,移送公安案件1215件,行政拘留727人,刑事拘留1048人。健全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层面公检法机关驻环保联络机构全覆盖。

报告指出,我省环保工作已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但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等方面,仍存在问题和短板。下一步,我省将紧扣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实施“五水共治”碧水行动、蓝天保卫战、净土行动、清废行动,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努力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良好生态环境支撑。(记者 施宇翔)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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