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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颁发首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证

2018-04-25 09:33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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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小百丈村村民王定龙领到了红通通的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人证。这本证书也是我省第一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

“领了证,心里踏实了,我们老房子也值钱了。”王定龙喜笑颜开。几天前,他已拿到了自家石头屋和土地的第一笔租金8.5万元。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4月,象山启动实施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工程,进一步推动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同时新出台《关于推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施意见》,助力乡村振兴。

海岛小村小百丈旅游资源丰富,有老石屋、千亩柑橘园和张苍水兵工厂遗址,也因此被开发者看中,喝上了改革“头口水”。

开发小百丈村的“安可乡建”团队起初也有自己的顾虑,负责人刘小路说:“村里的资源吸引人,但开发过程中也怕出现权属纠纷。”一纸证书让刘小路和他的团队打消了顾虑。按照象山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施意见,刘小路领到了宅基地使用权人证,加上资格权人证和村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人证,三本证书各归其所,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一目了然。吃下“定心丸”的刘小路决定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大展拳脚,把整个村建设成文旅生态村。

象山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持续深化,为乡村振兴安上了“助推器”。在象山县委主要负责人看来,“农村将越来越有向心力,越来越有活力,也一定能够火。”(记者 应磊 县委报道组 俞莉 陈光曙)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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