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www.iscstaffing.com/

广西规范知名专家门诊管理

2018-04-25 11:29 来源: 广西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4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卫计委获悉,我区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知名专家门诊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规范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知名专家门诊管理工作,方便患者就医。

知名专家门诊是医疗机构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办法》明确了知名专家的资格条件及认定办法,按照相关资格条件对知名专家进行了三个级别的划分,并对知名专家门诊管理工作进行了细化。根据《办法》,知名专家只能在认定的单位开展知名专家门诊诊疗,门诊应设独立诊室和候诊区,诊室环境应优于普通诊室。在完成普通门诊服务的基础上,每位知名专家每周开展知名专家门诊服务时间不超过2次(每次半天),或者全年累计开展知名专家门诊服务时间不超过60天,接诊人次原则上不超过15人次/半天。每次接诊应由知名专家本人独立或在助手协助下与患者一对一进行,知名专家本人应提出诊疗方案并参与诊疗的主要过程。离休、退休返聘人员及按在职人员管理的外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受门诊服务时间限制,但受接诊人次限制。

此外,知名专家门诊必须实行告知制度,由病人自愿选择,不得暗示或强制病人选择。公立医疗机构要通过预约挂号、网上挂号等形式,方便患者选择知名专家。患者复诊看结果,免收一次门诊诊疗费。为鼓励和支持知名专家到基层开展服务工作,公立医疗机构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知名专家下基层服务活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记者 梁莹)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兴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