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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楼长制”

2018-05-12 10:47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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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5月11日在温州举行的全省消防工作会议了解到,为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我省将以“防大火、降亡人、压总量”为重点, 部署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到2020年实现消防安全工作高水平发展,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截至4月30日,我省今年已发生火灾7484起、死亡38人、直接经济损失1.1亿元。接下来,我省将抓好77个消防安全重点乡镇(街道)等重点区域,出租房(民房)、高层建筑、电气、危化品和燃气等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着力解决出租房“硬隔离”、高层建筑易燃可燃外墙材料、港口危化品监管及应急处置、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等重大问题。

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方面,我省将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经理人和楼长制度,每栋公共高层建筑落实1名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每栋高层住宅明确1名楼长,定期组织集中轮训。同时,建立物业专修维修资金申报使用绿色通道,简化申领程序,确保受损消防设施得到及时维修。(记者 李鹏 通讯员 邵琦)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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