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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

2018-06-15 12:06 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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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8年6月15日(周五)上午10:00,在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中国网 伦晓璇 摄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 孟玮】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发改委6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今天,向大家介绍五个方面情况,之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第一方面,关于经济运行情况

昨天,国家统计局发布了5月份经济数据。从统计数据来看,5月份经济运行延续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这里,我重点发布三方面的数据。

一是发用电情况。从发电看,1—5月份,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 8.5%,增速比1—4月份加快0.8个百分点。5月份,来水同比增加,当月全国水电发电量同比增长6.9%;核电发电同比增长15.1%;风电发电同比增长6.7%;太阳能发电同比增长14.8%。

从用电看,1—5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6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5%,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3.4个百分点。5月份,高温天气提前到来,当月全社会用电量553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4%,增速同比提高6.4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1—5月,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0.6%、7.7%、15.1%和13.9%。二产用电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为55.6%,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5.4个百分点,制造业31个类别中28个行业用电有不同程度增长。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实现两位数以上较快增长,一些新业态用电量较少但增长很快,比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同比增长66.05%;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用电同比增长63.26%,其中,互联网数据服务业用电同比增长207.06%。

二是固定资产投资情况。2018年5月,我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6个,其中审批11个、核准5个,总投资180亿元,主要集中在通信等领域。

截至5月底,我委已下达149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涉及中央预算内投资5077亿元,占全年安排的94.4%。投资主要集中在“三农”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驱动和结构调整、“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等领域。下一步,我委将不断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和项目实施监管,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是重点商品价格监测情况。5月份,价格总水平保持平稳运行,居民消费价格、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温和上涨。5月份CPI同比上涨1.8%;环比下跌0.2%,连续3个月环比下跌。具体来看,鲜菜、猪肉价格环比分别下跌4.6%和3.6%,是影响CPI环比继续下跌的主要因素。其他重点品种中,旅游、飞机票、宾馆住宿等价格季节性回落,影响服务价格环比下跌;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带动国内汽柴油价格上涨,影响工业品价格环比小幅上涨。工业生产方面,5月份,PPI同比上涨4.1%,涨幅比4月份扩大0.7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4%,在连续3个月环比小幅下跌后出现上涨。具体来看,石油开采、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价格环比分别上涨7.5%和1.3%,是影响PPI环比止跌回升的主要因素。

展望后几个月,我国的重要商品供应充足,市场预期总体平稳,价格总水平将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

第二方面,关于重点领域改革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方面抓紧开展涉产权纠纷案件甄别纠正工作。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张文中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三项罪名全部改判无罪。张文中案是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宣判的第一个重大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具有重要的标杆意义。此次改判结果公布后,各方面给予积极评价,认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产权保护、加强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对待、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精神。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深入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典型案例,总结宣传一批保护产权的好做法好经验,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第三方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重点向大家介绍联合奖惩机制的最新进展。

一是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首批限制乘坐火车飞机严重违法失信者的名单。这批名单包括税务、证券期货、民航、铁路等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共169人,将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乘坐火车和飞机。这是我委、铁路总公司、民航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有关信用惩戒文件后,发布的首批名单。今后,我们将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布限制人员名单信息,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公示人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审查未予支持的,将按照公示名单实施惩戒措施。

二是联合奖惩备忘录覆盖领域进一步扩大。新近印发《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实施36条联合惩戒措施。截至目前,已累计签署联合奖惩备忘录37个。

三是联合惩戒效果不断显现。在法院执行领域,截至5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089万人次。对这部分失信被执行人,相关部门采取了联合惩戒措施,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1160万人次,限制购买高铁动车票441万人次,限制担任企业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6.5万人次,254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在税收征管领域,截至5月底,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9341件,向相关部门推送联合惩戒信息10.4万户次,共限制6872户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6936户参与政府采购,限制6869户获得政府性资金支持,共有1170户“黑名单”当事人因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从“黑名单”中撤出。在电子商务领域,截至目前,共发布三批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黑名单”,共计987家企业,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地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此外,在多个领域更新发布了红黑名单。截至5月底,海关高级认证企业3107家,海关失信企业5006家;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新增42家生产经营单位。

四是“信易+”守信激励创新行动全面启动。在6月10日举行的2018年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上,发布了“信易+”系列守信激励项目,将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并与政府部门和市场机构等共享共用,使信用状况良好的主体更加容易获得优惠便利的各类服务,主要包括:“信易批”,即加快行政审批;“信易贷”,即融资信贷快捷优惠;“信易租”,即租赁办公空间、办公设备等减免押金、租金;“信易行”,即交通出行优先提质;“信易游”,即旅游服务更加便利优惠。下一步,还将进一步拓展激励场景,丰富激励措施,不断提升守信获得感。

第四方面,关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情况

(一)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由我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已按程序上报党中央、国务院。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规划》。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会议要求,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报请印发实施。

(二)关于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情况。从2014年起,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分三批将2个省和246个城市(镇)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率先探索城镇化关键制度改革。截至2017年底,第一批试点的2个省和62个市镇试点任务基本完成,取得一批阶段性成果,其中一些典型经验已在全国范围推开。为了在更广范围释放改革红利,近期我委梳理总结并印发了第一批试点经验,供各地区学习借鉴。试点经验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些地区持续降低城市落户门槛。比如,东莞取消实施8年的积分落户制度,将落户条件放宽为参加城镇社保满5年、办理居住证满5年,并将新生代农民工、技术工人、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人口列为落户重点人群。广州、合肥、泸州、曲靖、石家庄、晋江等城市设立城市公共集体户口,解决有落户意愿但没有住所人群的落户问题。重庆等深化“人地”挂钩政策,在制定各级土地利用计划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安排上,进一步增加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指标权重。

二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贵州安顺市、湖南浏阳市等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各类资产确权工作。辽宁海城市组建东北首家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重点地区建立分支机构,在行政村安排项目信息员,形成三级联动服务体系。重庆大足区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盘活了农村复垦区“沉睡”的集体资产,解决了发展用地需求。

三是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海南省、山东青岛市等设立了城镇化或特色小镇建设政府引导基金,不搞政府兜底、不增加隐性债务。河南新郑市以股权划转、资产注入等方式,为国有投融资公司注入优质经营性资产。山东德州市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引导银行贷款、机构资金和社会资本向实体企业倾斜。

四是加快引导城市要素下乡。一些地区积极引导金融下乡,开展农村资产抵押融资。比如,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资源使用权、预期收益权、大中型农机具和不动产产权“四权”抵押。福建仙游市探索“农地+农户+合作社+征信”的担保融资模式。还有一些地区积极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以租赁或合作等方式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

五是改革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一些地区推进市辖经济功能区和行政区合署办公,推动机构精简和职能相近部门合并,推动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比如,四川泸州市设置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分类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实现161项行政许可事项“一章办结”,158项“只跑一次”,20项“一次都不用跑”。浙江宁波、嘉兴、义乌等城市全面优化政务办事流程,实现高频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以上只是试点经验的一部分,如果记者朋友们感兴趣,我们愿意提供更详尽的信息和资料。

目前,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任务基本完成。第二、第三批试点城市将继续围绕“人往哪里去、地从何处来、钱从哪里出”的大逻辑,对表试点任务清单,持续探索创新,将适用于本地区的好经验迅速应用,推动新时代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第五方面,关于近期出台的重要文件

这里重点介绍《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经国务院批准,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也就是843号文,大幅缩小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范围。

843号文坚持“该放的要放到位,该管的要管住管好”,以及“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将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确定的12大类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压缩到能源、交通、通信、水利、城建等5大类,大幅放宽对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选择发包方式的限制。具体有三个方面:一是删除了民间资本投资较多的商品住宅项目、科教文卫体和旅游项目、市政工程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等;二是删除了“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公用事业项目”的兜底条款,避免这一范围在执行中被任意扩大;三是对保留的5大类,特别是水利类和城建类项目,也作了较大缩减,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自主权。

我先介绍这些情况。下面,欢迎大家提问。

【中电传媒记者】我的问题关于“迎峰度夏”的用电需求,想请问今年夏天我国电力供需情况怎么样?另外,我们将采取哪些保障手段来满足“迎峰度夏”期间的用电需求?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 伦晓璇 摄

【孟玮】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延续稳中向好态势,工业生产有所加快,用电量增加,再加上天气等因素影响,全国电力需求快速增长。刚才也讲到,今年前5个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了9.75%,增速处于近年来同期较高水平,特别是5月份以后高温天气提前到来,发用电量迅速攀升。

初步预计,今年“迎峰度夏”期间,最大用电负荷将会比去年明显增加,部分地区有可能会出现高峰时段电力紧张情况,但只是区域性、时段性问题,从满足全社会总量需求的角度看,当前我国电力供应能力是充足的。

为积极应对今年的迎峰度夏高峰,我委正在会同有关方面,制定针对性的保障措施。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调峰能力。也就是要指导各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电力企业,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个方面入手,在发电侧推动落实一定能力的调峰和应急储备机组,在需求侧组织可调节或可中断用电负荷,以保障电力供需平衡。

二是促进稳发稳供。一方面是加大清洁能源发电力度,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另一方面指导发电企业加强发电燃料保障,做好设备运行维护,促进电力稳发稳供。

三是统筹资源配置。在指导电网企业优化运行方式,提高输电线路的利用效率的同时,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电力跨省跨区的余缺互济。

四是做好应急预案。俗话说有备无患。我们将督促各地尽快准备好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的预案,细化实化各项保障措施。特别是电力供需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要强化底线思维,做好应急准备,加强预案演练,保证在出现供需缺口时,优先保障民生等重点用电。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及时主动地通报有关信息。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这段时间,发改委等部门组织开展了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专项抽查,能不能请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抽查中发现了哪些问题。下一步,国家在取缔“地条钢”方面还会采取哪些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谢谢。

【孟玮】经国务院同意,5月22日至6月15日,也就是今天,化解过剩产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抽查工作。这次专项抽查共分8个组,分赴21个省区市,抽查的重点内容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是否存在 “地条钢”死灰复燃,二是是否存在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三是是否存在落后产能,四是是否存在违规新增产能等情况。

本次抽查前,我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同时在各自官网和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了相关信息,公布了举报方式;部际联席会议安排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单位对有关地区开展了用电异常排查。在本次抽查工作中,各抽查组采取了对举报线索、用电异常点逐一排查、核实等方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截至日前,各抽查组对收到各类40余起举报线索和排查出的用电异常点,先后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核实。

从抽查情况看,相关地区及其有关部门落实中央部署是有力有效的,对违法违规钢铁产能的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强,“地条钢”现象得到有效扼制。但个别地方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比如,仍有企业存在违法违规使用中频炉生产法兰盘、违规新增产能等问题,还有一些问题正在进一步核实。专项抽查结束后,部际联席会议对本次抽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形成专题抽查工作报告上报国务院,有关情况将适时向社会通报。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这次抽查工作,我们邀请了部分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开展舆论监督。借此机会,向记者朋友们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后续,相关媒体将会陆续推出有关报道,曝光一些典型案例,请大家持续关注。

下一步,部际联席会议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继续抓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相关工作。重点是两个方面。

一方面,完善发现机制。要更多运用先进手段,帮助我们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比如,强化遥感卫星监测技术和用电异常监测排查等措施应用,逐步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钢铁产能第一时间主动发现机制。

另一方面,强化问责机制。对钢铁产能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狠抓负面典型,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做到有责必问,问则必严,进一步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

【中国改革报记者】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开展“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已经开展了两批征集活动,请您介绍一下前两批的堵点征集和问题解决有关情况,以及下一步我们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孟玮】谢谢你对这个问题的关注。4月份以来,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联合启动了“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社会反响强烈。第一季于4月19日启动,短短10天时间内,就有16万人参与投票。第一季的问题聚焦教育、身份证明领域的办事堵点。公众比较关注的包括“办事时重复填写个人信息表格”“反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转学开具就读证明”,等等。我们将投票选出的20项堵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对有关地区提出了限期解决的要求。

截至目前,在第一季活动中,31个省(区、市)已累计解决堵点事项260多个,平均每地解决8项堵点。不少地区在解决堵点工作中主动创新,提升了群众获得感。比如,北京、江苏、河南等地简化了结婚登记办理手续。江西、安徽、湖北等地推出生育登记服务系统,生育一孩、二孩已经可以全程网上办理。广东推出居民身份证换证提醒“到期办”服务。浙江、海南在部分机场试点引入临时乘机证明自助办理服务,方便乘客乘机。对于相关问题的解决情况,我们已经在投票页面进行了公示。大家对解决结果有疑义的,可以在网上留言反映。我们将根据反映情况进一步核实。

第二季于5月25日启动,聚焦商事服务领域,企业和群众投票选出了“企业申报时反复填写信息”“办理营业执照麻烦”“银行变更信息程序复杂”等20项堵点问题。近日,我们已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地区限期解决。

8月底前,我们还将聚焦社保低保、居住户籍等领域,陆续启动堵点问题征集活动,并积极推动解决这些问题,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逐步提升群众办事的获得感。

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和支持这项活动。

【中国新闻网记者】我注意到,今年一季度居民收入的增速低于GDP的增速,最近发改委也出台了2018年收入分配重点工作安排,想请问一下,针对推动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发改委采取了哪些措施,今年还会有哪些新的突破?

【孟玮】感谢你对收入分配工作的关心。首先,我想说明的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由包括发改委在内的20个部门组成部际联席会议,共同推进实施的。每年,部际联席会议都会印发一个指导性文件,明确当年的重点任务。

去年以来,各部门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顶层设计方面,推动出台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制订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颁布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等一批政策文件。抓试点方面,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增收试点,稳步实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科研机构和高校扩大收入分配自主权、职业农民培育信息化等试点工作。再分配方面,提高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医疗救助标准。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此外,出台了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在这些政策措施的积极推动下,2017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实际增长7.3%,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增速0.4个百分点。

但是,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增收的基础还不够稳固,特别是今年一季度居民收入增幅再次低于GDP增速,收入差距拉大的风险仍然存在。因此,在建设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的进程中,我们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扩中、提低”, 也就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上持续发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根据今年的工作安排,我们将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抓重点群体。着力拓宽技能人才、科研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新型职业农民等多个群体增收渠道。包括:建立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完善中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办法;加快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是抓试点探索。深化城乡居民增收综合配套政策试点、专项激励计划和收入监测试点,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中央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为收入分配体系建设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是抓再分配调节。重点是建立健全四项保障制度,即: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关系转续制度,建立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研究规范医疗救助对象认定标准。

四是抓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教育公平方面,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改造。促进就业方面,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去产能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完善集体协商质量和效果评估体系。

五是抓数据监测。完善统计监测,促进电子记账在新一轮住户调查中扩大应用。加强中等收入群体及技能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等重点群体的收入监测。研究建立收入分配政策综合评估体系。汇总统计中央和省级政务部门信息资源,启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

总之,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发挥好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在促进居民增收、缩小收入差距方面不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央视财经记者】我们注意到,从去年江淮大众项目获批之后,发改委停止了纯电动车项目的审批,最近网上流传一份关于《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这是否意味着下一步电动汽车的投资审批将重启?下一步会有哪些改变?发改委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政策会有哪些调整?谢谢。

【孟玮】党中央、国务院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2015年,我委制定实施《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的关键技术产业化。2017年,按照国务院关于“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不断加强和完善汽车投资管理,并且开展了新能源汽车企业清理规范工作。应该讲,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加快建设制造强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扩大汽车制造业对外开放,完善和规范汽车投资管理,我委正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前段时间,书面征求了有关部门、地方、行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

这里,我简要介绍一下起草这个文件的主要考虑:当前,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提高很快,市场规模逐步扩大,但也出现了盲目发展的苗头,在这样的背景下,非常有必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规范和引导市场主体投资行为,加强技术创新和企业合作,防范盲目建设和无序发展。因此,在起草这个《规定》时,对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的准入标准,比过去的规定有所深化。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有关部门、地方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对《规定》进行修改,并按照部门规章制定程序的要求,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经修改完善和审定后发布实施。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支持企业开展合作,依法依规加强监督管理,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我有一个关于共享经济的问题,前一段时间发改委出台了一个文件,提出要有效应对共享经济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请问这个新问题、新情况主要指哪些方面?准备如何应对?还有,其中提出了要对共享经济的准入进行规范,这是不是意味着要提高共享经济的准入门槛?

【孟玮】近年来,我国共享经济发展迅速,呈现出从跟随模仿拓展到引领创新、从国内竞争拓展到国际市场、从生活服务拓展到生产服务的新趋势,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发展质量,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供了新的支撑。

但同时要看到的是,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部分城市共享单车过度投放,个别区域公用空间占用严重。又比如,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泄露事件时有发生,用户人身安全和财产权得不到有效保障。再比如,个别领域低端同质化竞争现象较为普遍,甚至还出现了一些打着“共享经济”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些都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对此,要辩证地看待和应对。一方面,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特别是对于那些损害公共利益和用户权益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另一方面,对于共享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局部性、阶段性问题,应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解决,更好地做到趋利避害。

我们印发这个《通知》,对规范市场准入限制提出要求,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提高准入门槛。正确理解规范市场准入限制,需要重点把握三个方面。

一是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这是在去年印发的《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中重点强调的,必须得到坚持和遵循。要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资源提供者的市场准入限制,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

二是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于在共享经济领域拟出台的市场准入管理规定,以及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但尚未进行公平审查的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等,都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三是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平台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措施,在保证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强化身份核验和内容治理、保证公平交易、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

【南方都市报记者】刚才您谈到“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了限制乘坐火车和飞机的严重失信人名单,据有关报道,乐视网创始人贾跃亭也在名单当中,请问这些名单是由谁提供的,是因为哪些失信行为被列入名单?另外我还想了解一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孟玮】最近一个时期,社会各方面热议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6月1日,我们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了首批限制乘坐火车、飞机的严重失信人名单。名单的构成主要包括三部分,可以概括为“1+1+4”:

第一个“1”,是指危害民航铁路运行安全的违法行为责任人,名单由民航局、铁路总公司提供。需要指出的是,铁路总公司提供的危害铁路运行安全的违法名单,限制乘坐的是所有的车次和坐席,不仅仅是软卧、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以上的坐席。

第二个“1”,是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最高人民法院提供。

“4”是指其他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主要涉及4种行为:一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二是弄虚作假骗取财政性资金;三是有能力缴纳但拒不缴纳社会保险,以及骗取社会保险;四是证券期货违法被罚款但拒不缴纳,以及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不履行公开承诺。这部分名单分别由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证监会提供。对这部分失信人,限制期一般为一年,期满自动退出;一年之内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且经“黑名单”认定部门确认的,可提前退出。

关于你提到的第二个问题,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汇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下一步信用体系建设的几项重点工作。我简单点一下题。

一是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二是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和行业信用建设;三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四是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联合奖惩大格局;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有效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公开水平;六是提升全民诚信意识,完善诚信文化体系;七是加快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建设;八是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切实做好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以上八个方面的工作,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中国日报记者】上合组织会议刚刚落幕,发改委在会议组织框架下推进了哪些经济领域的进一步合作?下一步,如何落实这些成果?

【孟玮】在发改委的官网上,公布了一些信息。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期间,我委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重点开展与有关国家的双边务实合作,以双边促多边。特别是积极推进与重点国家的产能与投资合作,取得系列成果。

一是与俄罗斯经济发展部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进一步丰富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工作内涵,促进两国企业交流合作并为此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着力推动73个重点项目。

二是与哈萨克斯坦投资发展部签署了《关于产能与投资合作重点项目清单及其形成机制的谅解备忘录》《关于共同编制中哈产能与投资合作规划的谅解备忘录》。既立足当前,确认形成新一轮51个重点项目;又着眼长远,共同编制合作规划,为双方多元化、深层次和前瞻性合作发展提供引领。

三是与吉尔吉斯斯坦经济部、投资促进署商定第二轮中吉产能与投资合作22个重点项目。

下一步,我委将重点落实好此次签署的相关文件,不断深化我与有关国家现有双边合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继续推动有关重大项目建设。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媒体朋友!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韩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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