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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上半年查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情况

2018-07-20 20:55 来源: 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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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是证券市场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是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的基本途径,是维护市场信心、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关键所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干扰市场正常运行、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积聚市场重大风险,应当坚决予以打击和遏制。今年以来,证监会稽查部门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工作方针,坚持“精准立案、精准查处、精准打击”的原则,始终把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等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作为稽查执法的重点。上半年,证监会立案调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39件,同比增长50%;办结17件,其中查实16件,成案率94%。

上半年在办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主要表现为:一是虚构购销业务、滥用会计准则实施财务造假。部分发行人、上市公司为骗取发行核准、实现重组业绩承诺或避免退市风险警示,通过虚构业务及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公司收入利润,或者通过提前确认收益、少计减值准备、跨期调整成本费用等方式虚增利润。二是利用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多种手段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个别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家族关联企业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上市公司名义向他人借款或以上市公司存款为质押向银行贷款,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三是未依法履行重大事项等信息披露义务。从已经查实的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11起案件看,既有未披露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等重大事项,也有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还有未经核实发布行业数据引发股价异动。四是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推进,上市公司因环境违法信息披露不实的案件不断增加,上半年新增4起环保信息披露不实案件。有的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信息;有的持续多年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上半年在办信息披露违法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财务造假手法隐蔽复杂。有的上市公司连续多年将生产废料循环入库虚增库存,实现少计成本、虚增利润。有的公司利用行业特点,通过出售商品再购回或退货商品不进行退货处理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二是涉案领域涉及公司债等业务。一些非上市企业、上市公司在发行公司债过程中涉嫌财务造假、未披露重大事项。有的向交易所报备发行文件中含有虚假财务数据;有的隐瞒重大担保事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三是多种违法行为交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不法关联交易、违规资金占用、恶性利益输送等严重违法的线索。有的利用信息披露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有的长期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有的不披露一致行动关系,回避要约收购义务。四是不少案件违法手段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涉嫌刑事犯罪。有的持续多年实施财务造假且金额巨大,有的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多项违法犯罪。

按照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同步关注的工作原则,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对11家证券中介机构启动调查,同比增长22%,涉及证券公司3家、会计师事务所5家、评估机构2家和律师事务所1家。这些案件主要涉及相关机构在提供证券服务时未勤勉尽责,表现为不遵守相关业务规则,未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尽调程序流于形式或存在重大缺陷等,个别机构的从业人员甚至参与合谋造假。

下一步,证监会将抓紧做好在办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的调查和处罚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同时,在前期召开的稽查案件线索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突出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为线索筛查和分析的重点,要求绝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坚决查办市场关切、影响恶劣的重大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始终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增强执法威慑,提高违法成本,有力督促各类信息披露义务主体归位尽责,不断夯实市场稳定运行基础。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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