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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是宏观政策取向

2018-07-26 19:3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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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7月26日(星期四)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财政部副部长刘伟介绍财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刘伟:2018年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宏观政策取向。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财政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各项措施,全国财政运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进一步加大,各项减税降费措施正按计划推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8年经济发展目标,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20.98万亿元,增长7.6%;安排财政赤字2.38万亿元,保持上年规模。另安排不列入赤字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3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5500亿元。今年1—6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已经超过了序时进度。

在保持较高财政投入力度和支出强度的同时,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着力点是体现在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上。2013—2017年,实施营改增改革已累计减税2.1万亿元,加上采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清理各种收费等措施,共减轻市场主体负担3万多亿元。

今年以来,持续推进增值税改革,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增值税税率。据税务总局统计,截至5月底,增值税税率调整共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95万户,与调整前相比,改革首月即实现净减税348亿元。出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减轻企业创新税收负担。对载运货物的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等。

为支持引导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支持稳定和促进就业;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降低政策门槛,取消小微企业不能同时享受担保和贴息的限制,将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员工比例的要求由30%降为25%,等等。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保持宏观政策稳定,财政政策要更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更有力服务宏观大局,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下一步,财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聚焦减税降费,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创业创新、稳定就业为重点,精准施策,提升效能,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政策协同,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第一是进一步减税,2018年至2020年底,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初步测算全年减收650亿元。

第二是对已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电网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返还的1130亿元,在9月底前基本完成,尽快释放政策红利。

第三是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加快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落实不低于600亿元基金首期出资,协同省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壮大,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努力实现每年支持15万家(次)小微企业和新增1400亿元贷款的政策目标。对地方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用取得明显成效的予以奖补。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出台操作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第四是加强相关方面衔接,加快今年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在推动在建基础设施项目上早见成效。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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