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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级互联网众创空间申请认定工作启动

2018-07-29 08:19 来源: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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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工信厅印发《海南省互联网众创空间评估考核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旨在筛选出一批为我省互联网产业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创业空间、专业化服务的互联网众创空间,支持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此次申请认定的省互联网众创空间,主要是指在我省范围内独立运营、集中面向互联网产业的创客、创新创业团队、创业企业,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据《细则》要求,此次申请认定省互联网众创空间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是海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特色鲜明,服务于互联网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众创空间可自主支配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500平方米,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90%;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3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即入即开”条件等。

此外,申请认定省互联网众创空间的单位还应具有一定数量的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日常管理服务人员,组织成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及行业资深管理者、技术专家、市场营销专业人士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服务;具有完善的项目遴选、毕业或淘汰机制、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及健全的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具有配套的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入驻服务对象以互联网团队和企业为主,众创空间的整体入驻率不低于70%,其中互联网类团队和企业占比不低于60%。

申请认定程序及所需材料等具体要求,可登录省工信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查询。(记者 周晓梦 实习生 林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吴啸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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