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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汾渭平原工作进展(9月14日)

2018-09-15 21:42 来源: 生态环境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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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其中90个督查组对汾渭平原的97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81个(见附件),如下:

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6家。

其中,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1家,运城市芮城县1家、永济市1家;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1家,宝鸡市岐山县1家、眉县1家。

二、发现2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大武中心卫生院1台(4蒸吨),临汾霍州市薛燕丽豆腐加工坊1台(经营性炉灶)。

三、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4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1家、文水县1家,晋中介休市2家、昔阳县1家,临汾市曲沃县1家;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1家;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1家、雁塔区1家、陕西省西咸新区1家,铜川市印台区1家,宝鸡市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咸阳市彬县1家,渭南市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

四、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5个。

其中,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1家;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1家;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1家,咸阳市咸阳高新区2家。

五、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11个。

其中,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1家,临汾市永和县1家,运城市夏县2家、永济市1家;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1家,三门峡市湖滨区5家。

六、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7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岚县2家,晋中市昔阳县1家,临汾市古县1家、霍州市1家;陕西省西安市陕西省西咸新区1家,咸阳市三原县1家。

七、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7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1家,晋中市榆次区1家,运城市临猗县1家;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1家、洛宁县1家,三门峡市湖滨区1家;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1家。

八、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15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2家、离石区1家,晋中市左权县1家,临汾市曲沃县1家,运城市芮城县1家、永济市1家;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1家、陕西省西咸新区1家、阎良区1家,渭南市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4家、韩城市1家。

九、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问题7个。

其中,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3家(均为排气筒高度不足35米)、新绛县1家(烟囱高度不足25米);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陕西省铜川市铜川新区1家(未设置排气筒),咸阳市礼泉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废气排放口设置未达到环评要求。

十、超标排污问题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有1家企业存在超标排污问题。

十一、其他涉气环境问题6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山西省农业机械化学校东北侧,临汾市尧都区吴村镇屯里村;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雷沟村;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国际港务区南吴村灞耿路存在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上村农贸市场杀鸡店存在恶臭影响。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南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4#建设工地未采取有效措施对周边居民造成环境影响。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边隽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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