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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见成效

2018-09-30 07:28 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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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广州9月29日电 (记者 毛鑫) “垄断冬瓜档,一斤多卖2毛钱”“砌墙堵门、挖沟断路,花样手段搞强占强拆”“重伤被鉴定为轻伤,花20万元治疗只得到2万元赔偿”……这是广东近期公布的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中的部分细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坚持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基层治理同步进行,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集团,挖出了不少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并借此契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8月中旬,广东警方公布了深圳陈某森涉黑专案的收网情况,警方共刑拘189人,批捕164人,一举打掉这个盘踞深圳宝安区20多年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这些词语出现在各级人民法院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的判决书中。每一个词语的背后,都有多个残忍的犯罪事实。从“垄断冬瓜档”到“强占强拆”,一段时间以来,广东部分地区黑恶势力夺民利、侵民权的事件屡有发生。

2月12日,广东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开展了两轮专项督导,并对重大案件及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重点督办、挂牌整治。

在汕尾市黄某等人涉黑案中,侦查取证过程中发生的一幕令办案人员记忆犹新。

2006年,该犯罪团伙为垄断当地冻肉市场,对多个猪肉商贩采用威胁、辱骂等手段,强迫他们从该团伙处购进冻肉。案发后,当地警方去调查取证,受害人却不敢出面作证。

“有一次我等一个证人等了两天,好不容易见到了,那天他老婆在后面哭着求我不要找他作证。”提起这一幕,该办案人员依然心痛不已。

“说到底,还是群众对警方没信心。”李世华直白地说,以前这些人作了案,往往能通过自己的保护伞、关系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群众连报案都不敢,更别提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了。”

为打消群众顾虑、彰显扫黑决心,广东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纳入《广东省基层正风反腐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同时明确了“两必问”和“四同步”机制,要求公安机关在侦查时必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查时必问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还要做到同步通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移诉。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广东出台了《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行市县镇三级书记挂点指导、精准整顿,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选拔、培养、管理、监督、激励。

截至8月30日,广东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258个,其中涉黑涉恶等四类问题突出的村(社区)200余个,39名涉黑涉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已全部撤换并选配到位。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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