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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融资工具在企业选择上有一定目标取向

2018-10-26 15:03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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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介绍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市场化方式缓解企业融资难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新社记者:

我的问题可能又要回到民企债券融资工具上,刚才潘行长提到民企的违约率确实是在上升的,我们债券融资工具的盘子资金是有限的,在有限的盘子下,虽然采取市场化运作,支持哪些民企、不支持哪些民企,是不是有一定标准一定的红线规定呢?谢谢。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潘功胜:

首先债务融资工具在企业选择上是有一定的目标取向的,我们唯一的要求就是要支持那些流动性暂时遇到困难,但是企业是有市场的、有发展前景的,而且它的技术能力也比较强。至于说是哪些企业?具体是由参与的专业机构,比如说中债增信、商业银行或者地方的信用增信公司等,来评估给哪些企业发类似的产品。当然一些国家产业政策限制行业的企业,一般来说是不能纳入这样的清单中的

而且这里面也有一个价格和风险的关系问题。比如说我们已经发了三单产品,媒体也有报道。大家可能很清楚,每个企业的费率不太一样,也就是说信用风险缓释产品的价格不太一样,稍微比较好一点的企业的费率是0.4%,也有的企业是1.6%。在企业的选择上完全由实施机构自己去评估、自主去选择,同时在选择中也会匹配它的价格和风险。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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