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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介绍前三季度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及下步相关安排等

2018-10-30 21:16 来源: 民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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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于2018年10月30日上午10时举行2018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民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有关情况;介绍民政部今年前三季度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及下步相关安排;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民政部新闻发言人 张卫星]各位媒体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民政部2018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振国、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黄胜伟、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规划财务司副司长刘健,请他们介绍民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我先简要通报一下前三季度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下步安排。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民政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稳步发展儿童、残疾人福利和慈善事业,持续提升基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不断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有序推进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地名规范管理工作,各项业务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在社会救助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提高农村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规定,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加快衔接,全国所有县(市、区、旗)的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指导各地深入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积极探索“救急难”的实现路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全面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印发《关于民政兜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先后派出3个工作组赴河北、黑龙江、江苏、山东、四川等地开展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调研工作。截至9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619.9万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575元/人、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4754元/人、年,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7.6%、12.9%;全国共有特困人员483.2万人,1-9月累计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237.5亿元,同比增长20.2%。

在养老服务方面,前三季度,中央财政投入资金54.4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其中,3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地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14.8亿元民政部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补助地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9.6亿元财政部中央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开展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国务院第17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在修订法律后实施。联合有关部门召开2018年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务必实现安全隐患整治到位。继续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全面推进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目前已有20个省(区、市)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开展了第三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遴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并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已于10月1日实施。

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方面,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事项管理的通知》;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名称管理自查,发布全国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国商会2017年度检查结论。实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各地通过取缔、劝散等方式查处非法社会组织5000多个。推进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公开社会组织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查处社会团体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对中国建筑业协会等3家社会团体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90万余元的行政处罚。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改革圆满完成,即将转入全面推开脱钩改革阶段。出台《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截至10月29日,全国共登记认定慈善组织4986个,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1359个;累计备案公开募捐活动7217项。鼓励社会组织发挥优势、开展多种方式扶贫,动员部直管社会组织参与定点扶贫县脱贫攻坚。发布《“互联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行动方案》,与7家主流互联网平台签订合作备忘录。完成201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8.9万人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2.4万人获得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全国持证社工达到44.05万人。全国注册志愿者超过1亿人,记录服务时间超过11亿小时。

在儿童、残疾人福利和慈善事业方面,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推动各地加强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各地已配备儿童督导员3.5万名、儿童主任45.2万名。指导各省(区、市)出台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配套政策,开展全国孤弃儿童大排查工作,完善全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信息管理系统,健全“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工作机制,启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推进完善孤儿保障政策,惠及37.2万名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贯彻落实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指导推动地方制定相关制度文件。深入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严格落实和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国统一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信息平台试点运行。举办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重点表彰了在扶贫济困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单位、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举办了第六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重点推介了195个贫困地区扶贫项目和312种消费扶贫产品。以“慈善聚焦精准扶贫,携手共创美好生活啊”为主题,部署各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具有特色、易于参与的慈善日活动,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出台《慈善信托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全国共备案慈善信托108笔,信托合同规模16.6亿元。开展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遴选确定和监管工作,推动互联网慈善募捐规范运行,探索建立慈善领域的社会信用管理惩戒措施。

在基层社区治理方面,指导各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26个省(区、市)出台配套落实政策。指导各地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28个省(区、市)出台《意见》的贯彻实施办法。启动新的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认定工作,扩大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覆盖。深入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开展全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经验征集活动、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展示活动,建立农村社区治理和村民自治领军人才信息库。

在区划地名和相关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方面,审核报批24件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指导相关地方稳妥有序组织实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基本完成全面验收,进入成果数据入库收尾阶段。启动第四轮全国省界联合检查工作,部署开展第六批全国省界界桩更换工作,指导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针对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8部门联合开展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合1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推广阶段性经验做法。印发“互联网+殡葬服务”行动方案,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殡葬管理条例》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推进婚姻免费登记服务,部署开展了全国婚姻收养工作规范化检查,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婚姻收养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下一步,民政部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发挥好民政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农村低保经办中腐败和作风问题,指导地方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持续深化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加快完善养老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与定期探访制度。进一步推进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确保服务质量隐患问题整治到位。推进《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出台与宣传贯彻,指导各地研究衔接措施,推动形成养老机构分类分级服务标准及监管机制。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着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互联网+”在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中的运用,推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指导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地区稳步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指导各地推进困境儿童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基本信息台账。持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工作,增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健全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入库,推动国家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撰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总结表彰。继续推进《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殡葬行业监管的政策文件,加强婚丧礼俗改革指导,推动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和信息化建设。

以上情况,欢迎各位记者关注报道。

下面,进入本次发布会主议题。首先请社会救助司刘喜堂司长介绍民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有关情况。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 刘喜堂]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中央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来,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面所做的工作。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承担的重要任务。民政部每年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面都会有一些重要的政策或者文件出台,每一次重大的政策出台之后,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在新闻办的安排下,我们都会及时的在新闻发布会上给大家做通报,包括上个季度我们就近期民政部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制定的一些措施也做了解读。我今天从整体上给大家通报一下近些年来民政部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相关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党组认真学习传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民政领域各项脱贫攻坚工作。黄树贤部长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部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研究部署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部党组成员多次深入“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调研指导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推动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地民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要求和民政部的工作部署,立足自身职责,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主要是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健全政策体系。在部党组的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强力推动下,2016年以来,民政部先后报请国务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0号);会同相关部门相继出台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特别是今年,部党组及早部署,积极协调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在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发布后,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民政系统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率先印发《民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民发〔2018〕91号)、《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号)。各地民政部门特别是脱贫攻坚任务重的22个省份,也都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对相关政策进行细化、实化。

二是周密部署安排。民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解读政策举措,安排部署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同时,民政部连续2年组织32个调研组赴基层蹲点,都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重点调研督导。2016―2017年,均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情况作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督促各地抓好衔接工作落实。为加强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的衔接,2016年―2017年,我们按季度通报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县(市、区)名单,督促农村低保标准低的地方稳步提高标准。截至2017年底,全国所有县(市、区)的农村低保标准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全面实现两个标准的有效衔接。

三是提高兜底能力。在资金投入方面,民政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资金投入,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01亿元,较上年增长5.2%;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35亿元,较上年大幅增长52%(目前医疗救助职能已经转隶国家医疗保障局)。在设施建设方面,日前,民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制定《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民发〔2018〕127号),要求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采取倾斜性支持政策,着力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升级的支持力度。

四是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针对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民政部坚持问题意识、问题导向,采取系列措施,指导、督促各地重点解决。印发《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民发〔2018〕50号),在全国民政系统组织开展了农村低保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各地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漏保”等违法违纪问题。民政部召开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黄树贤部长、龚堂华纪检组长进行部署,对各地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民政部还组织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调研督查,派出督查组督促各地立查立纠、立行立改。此外,民政部党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民政部纪检监察组还公开通报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各地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部党组的有力指挥下,各级民政部门共同努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从2012年底到2017年底,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2068元/人、年,提高到4301元/人、年,增长108%;全年支出农村低保金从658.2亿元提高到1023.2亿元,增长55.5%,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经与国务院扶贫办数据比对,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176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已脱贫878万人、未脱贫884万人);全国共有12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供养(其中已脱贫50万人、未脱贫76万人)。两项合计,共有188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其中已脱贫928万人、未脱贫960万人)。

下一步,民政部将按照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加强衔接,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有效的举措,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中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指导各地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探索完善低保渐退机制等。二是拓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供给。积极拓展机构服务辐射范围,使更多困难群众在得到物质帮助的同时,获得相应的救助服务,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同时要努力改善集中供养服务条件。三是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别是脱贫再返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四是继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腐败问题,进一步改进民政系统工作作风,提高困难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我先介绍到这里。谢谢!

[张卫星]谢谢刘喜堂司长。下面请规划财务司刘健副司长介绍民政部定点扶贫工作情况和牵头罗霄山片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规划财务司副司长 刘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民政部定点扶贫工作情况和牵头罗霄山片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和牵头开展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脱贫攻坚,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中央单位的重要政治责任和重大政治任务,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对全社会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按照中央总体部署,民政部承担了江西省遂川县、莲花县定点扶贫任务并牵头开展罗霄山片区脱贫攻坚工作。

在定点扶贫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尽锐出战。民政部成立了由黄树贤部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部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把对遂川县、莲花县的定点扶贫工作纳入民政部扶贫工作全局。部领导近两年先后8次赴两县调研,协调解决具体困难,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有关情况。近两年来先后选派3位优秀年轻干部赴两县挂职帮扶和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形成了以挂职干部为纽带、部领导一线督导、各单位全力协作、全员投身参与的定点帮扶良好格局。

二是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民政部立足自身职能,深挖资源潜力,积极整合民政事业费、彩票公益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等各类资金,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助力两县脱贫攻坚工作。2015―2017年,向两县下达各类民政事业经费7.06亿元,年平均增长25.7%。

三是强化政策,深入指导。民政部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行动方案》,强力部署推动,落实工作责任。为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推动两县如期实现脱贫,2017年专门制定出台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明确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职责,在顶层设计和业务工作中不断加强对两县支持指导力度。

四是社会参与,形成合力。脱贫攻坚要注重发挥好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作用。近年来,民政部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资源众多、方式灵活的优势,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战。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中国慈善联合会、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中华慈善总会等部管社会组织多次赴两县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等丰富多彩的精准扶贫活动。仅2018年,各类社会组织已在两县落地资金5430.9万元。

五是形式多样,全员参与。自国务院确定10月17日为全国“扶贫日”以来,民政部充分依托“扶贫日”这一重要平台,凝聚全员力量,赴两县开展生动、多样的扶贫日活动,用心用情、做实做细脱贫帮扶工作。一是连续二年实施“十百千”行动,利用部机关全体党员的自愿捐款、结余党费和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的捐资,每年100万元,分别资助10个乡中的100个贫困村1000户贫困家庭每户1000元,帮助他们解燃眉之急。二是持续实施“福康工程”,通过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具体实施,为两县社会福利机构配置康复辅具,为贫困肢体残障人员免费实施手术治疗和假肢矫形器安装。三是开展以“陪伴”为主题的帮扶活动,机关党委带领青年党员代表,深入到两县的农村敬老院、小学校,为老人们打扫卫生、帮厨喂饭,为贫困学生送去爱心书包、开展文体活动,送去了温暖,加深了感情。

截至2017年底,遂川县已实现脱贫68386人,还有17002人未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3.17%;莲花县已实现脱贫33065人,全县仅剩6580人未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2.84%,两县都将在2018年底脱贫摘帽。

在牵头协调罗霄山片区脱贫攻坚方面:

一是建立机制,高位推进。制定印发了《民政部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中央要求及时牵头建立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部际联系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片区部际联系会议组长,党组成员先后30余次深入片区调研,6次召开罗霄山片区部际联系会议和现场推进会,沟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2016年底黄树贤部长到部工作以后,连续两年主持相关会议、实地调研,亲自协调具体项目,着力解决片区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推动成员单位在政策、项目、资金上对片区给予倾斜。

二是立足本职,加大投入。持续加大片区民政事业经费保障和支持力度。2015—2017年,协调指导江西、湖南两省共向罗霄山片区23个县下拨各类中央和省级民政事业费约84亿元,年平均增长24%;协调国家有关部门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2489万元;累计安排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共4.46亿元。这些资金有力支持了片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和设施建设,有力提升了片区民生保障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强培训,扶贫扶智。先后举办了罗霄山片区民政局局长培训班、社会工作专题研修班及社工、社区、社会组织等专业人才和儿童养护、老年护理等技能人才培训班。尤其是2016年,以“帮助一名学员就业,脱贫一个家庭,带动一个乡村”为目标,在罗霄山片区实施培养千名养老护理员行动,共举办8期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班,有1003名片区学员参加培训,其中近半数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许多学员培训后实现就业,并成为养老服务机构的骨干。

四是发挥优势,积极引导。动员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在片区实施帮扶项目,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通过创立实体经济,扶持发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等多种方式,助力带动片区困难群众脱贫,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脱贫攻坚,实现共同富裕作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罗霄山片区经济社会实现了较快发展,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江西省罗霄山片区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底的9.86%下降到2017年底的4.36%;湖南省罗霄山片区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的10.15%下降到2017年底的3.65%。

在脱贫攻坚的最后冲刺阶段,民政部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把定点扶贫、片区脱贫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发挥单位、行业优势与立足贫困地区实际相结合,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帮扶举措,提高扶贫成效,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张卫星]谢谢刘健副司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报一下您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留守儿童问题,因为现在数据是697万,是咱们留守儿童部际联席会议通过的,2016年是902万,相比这个数据下降了很多,我想请问相关司局的领导,目前留守儿童具体情况怎么样?

[社会事务司副司长 倪春霞]各位媒体好!我介绍一下留守儿童的情况。

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97万人,与2016年首次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的数据902万人相比,下降了22.7%。从区域分布看,四川省农村留守儿童规模最大,为76.5万,其次为安徽、湖南、河南、江西、湖北和贵州,以上7省农村留守儿童总人数为484.4万,占全国总数的69.5%。从监护情况看,96%的农村留守儿童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隔代照料,其余的4%是由其他亲友照料的。从性别比例看,54.5%是男孩,45.5%女孩,就是说留守男童多于留守女童。从健康状况看,99.4%的农村留守儿童身体健康,但也有0.5%的儿童残疾、0.1%的儿童患病,就是说残疾和患病的农村留守儿童达到4.2万人。从贫困状况看,农村留守儿童中建档立卡家庭20余万,纳入低保的8万余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5000多人。从留守儿童的年龄结构和就学情况看,0―5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占总数的21.7%,6―13周岁的占67.4%,14―16周岁的占10.9%,14周岁以下儿童占比达到89.1%。从入学情况看,未入园的占7.1%,幼儿园在读的占18.4%,小学在读的占51.9%,初中在读的占19.5%,高中及中职等占3.1%。与2016年数据相比,0―5岁入学前留守儿童占比从33.1%下降至25.5%,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比例从65.3%上升至71.4%。

农村留守儿童总体数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脱贫攻坚、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各地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返乡创业就业、就业扶贫、随迁子女就地入学等工作,为从源头上减少儿童留守现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另外,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当中,各地紧紧抓住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加强对父母的宣传引导,部分父母或父母一方为了孩子也主动返乡,与子女共同生活,进一步减少儿童留守的现象。

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下列事情:

一是2016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目前已连续召开三次会议,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形成了部门之间的工作合力。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以党委或政府名义印发了具体实施意见,成立了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的领导协调机制,各地市、县、乡镇层面也建立了党委或政府有关领导牵头的工作制度,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更加制度化、人性化。

二是民政部和与公安部、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在这个专项行动中共帮助78万多名无人监护农村留守儿童落实受委托监护责任人,为18万多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落户,帮助1.7万多名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复学,批评教育失职父母9.1万人,治安管理处罚282人,依法追究父母刑事责任16人,依法撤销严重失职父母监护权17例。目前专项行动已经转为多部门、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要求。

三是完善基本信息动态监测机制,开发并起用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动态更新。建立数据台帐,定期动态更新,基本掌握重要数据。

四是推动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各地通过政府购买专业服务,推进爱心帮扶、大学生返乡服务等方式,创新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供给模式。推动各地在乡镇(街道)设立儿童督导员,在村(居)设立专兼职的儿童主任,努力打通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加大与国际国内社会组织的合作,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项目,支持资金近1亿元。

五是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巡回播放公益片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告知父母亲情陪伴对儿童健康成长的重大意义,告知父母最好的关爱是来自于父母的关爱,亲情不能因为距离而隔断。

2018年,民政部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活动深入到31个省份的建筑工地,指导工友们增强与留守儿童的亲情沟通,让留守儿童能够得到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受众达2万多人。目前,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标本兼治的关爱保护氛围正在逐步形成,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也在逐步健全。

[中国老年报社记者]刚才喜堂司长提到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了《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对于深度贫困地区给予特殊的扶持,请您介绍一下具体的措施。

[刘喜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实际上就是我们过去说的农村敬老院,有的地方也叫农村福利院。这些设施一直比较落后,近年来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总体来看,对于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改造,我们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了《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行动计划》,近期文件已经印发。顺便给大家报告一下,为方便大家查询了解民政部有关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以及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方面的政策措施,我们在民政部门户网站上开辟了一个打赢脱贫攻坚战专栏,这些政策措施在这个专栏里都能找到。

《行动计划》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

一是细化了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三区三州”的重点支持措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通过实施“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项目予以支持,重点加大对“三区三州”的倾斜力度。对西藏建设项目,给予全额补助;对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建设项目,可按床均建设投资申请全额补助;对“三州”建设项目,按床均建设投资的80%给予补助。对改扩建项目,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予以补助。

二是取消县级财政配套要求。大家知道,深度贫困县财政状况比较弱,资金配套要求很难落实。这次,《行动计划》明确要求,相关省份要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资金和福彩公益金的投入,统筹安排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取消县级财政配套要求。

三是优化项目申报方式。中央预算内投资都是按项目申报的,以前要求是单一项目申报,这次《行动计划》允许各地以县为单位,采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联合体(即1个县级供养服务中心,N个区域性供养服务机构)的形式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推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条件总体改善。

主要就是这三个方面,我简要做了个介绍。

[新华网记者]请问刘健副司长,定点扶持工作在攻坚阶段主要存在哪些问题?民政部将采取哪些措施助力定点县完成脱贫攻坚的任务?

[刘健]非常感谢你的提问,也是让我有机会介绍一下我们的工作情况。

脱贫攻坚进入到冲刺阶段,确实是“越往后脱贫成本越高、难度越大”,最后脱贫的“大都是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弱、贫困程度深的地区和群众,是越来越难啃的硬骨头”。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的准确判断。对民政部的两个定点扶贫县来说,一方面到去年年底,遂川县还有17002人没有脱贫,莲花县还有6580人没有脱贫,2018年底实现脱贫摘帽,今年的脱贫难度应该是历年来最大的、脱贫成本是最高的;另一方面,年底这两个县都会申请脱贫摘帽,遂川到今年底的时候预计还有0.95%的贫困发生率,就是还有5102名贫困人口,莲花到年底的时候预计贫困发生率会降至0.87%,还有2026人没有脱贫,这些贫困人口到2020年末一定是要归零的,就是要实现我们所做的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的承诺,所以任务还是很艰巨的。

突出的问题有这么几个:第一,未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差。现在还没有脱贫的人口大多处于偏远山区,自然条件比较恶劣、灾害多发,生产条件差,生活环境差,所以就地脱贫的难度是非常大的。第二,未脱贫贫困村一般处的位置山高路远,地势比较复杂,所以一直以来基础设施建设难度是非常大、成本是非常高的,而贫困县本身自身财力是比较薄弱的,长期以来难以顾及到,造成这些地区交通、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欠账比较多,很难在短时期内进行完善。第三,返贫压力比较突出。这些最后未脱贫的人口很多都是残疾人、孤寡老人、长期病患,欠缺一定的劳动能力,而且长期以来缺乏资源积累、技能积累,就是说即便我们现在采取资金扶持、异地扶贫搬迁等等这样一些方式让它去脱贫,但是因为他在短时期内难以快速的增加收入,如果因伤、因病甚至因学等这些原因,很容易发生返贫的现象。第四,就是产业扶贫精准的问题,就是产品扶贫需要进一步精准。有的产业扶贫项目落地后带贫机制不是很完善,帮扶效果显现不出来;再有,有的产业项目盲目跟风,效益不断降低,这个大家可能也听到了,很多地方都在搞万亩的农家养殖基地,造成很大的冲击;还有,个别产业扶贫依托于现行补贴政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补贴政策的延续性,所以持久性存疑;再有,就是产业扶贫没有与异地扶贫搬迁有一个有机的结合,衔接不够;第五,仍然存在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有的是穷怕了不敢想,有的是穷惯了,“等靠要”,“干部干、群众看”这样的现象确实是依然存在的。

针对这些难点问题,我们会进一步的聚焦精准、落实责任、拓宽思路、创新方式、持续发力,坚决完成定点帮扶任务。

具体的做法是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攻坚克难,切实提高定点扶贫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一方面我们会进一步加强与定点县的对接联通,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摸准脉搏,找准关键环节、突出难点和深度贫困,精准谋划、精准施策到户,坚决啃下最后的“硬骨头”。另一方面立足长远,巩固脱贫成效。攻坚期内保持政策的延续,脱贫不脱钩,我们一定要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并且我们会深入的研究脱贫后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状况,为做好后脱贫时期的社会兜底保障奠定基础。

二是全面提升定点扶贫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我们进一步要发挥好平台作用,首先立足于民政工作的发展实际,在帮扶内容上要从相对单一的项目扶持逐步去转型为全面覆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综合扶持。积极协调有关的扶贫资源和力量,既加大资金、项目帮扶力度,也注重发挥好部门和行业优势,多开展一些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制定规划等多种形式的帮扶。同时进一步充分发挥两县党委政府的脱贫攻坚主体作用,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合力如期脱贫摘帽。

三是立足本职,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围绕我们自身的部门职能,我们会本着“优先考虑,重点扶持,专门安排,单独解决”这样一个原则,继续重点在政策扶持、项目建设、资金安排、人才培养、试点示范等多方面加大对两个县的支持力度。

四是创造条件,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继续帮扶。广泛动员、大力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继续对两县脱贫攻坚大力帮扶;同时指导两个县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帮扶的协调服务机制,也就是说对接机制一定要建立好,资金监管机制也要建立好,构建起一个社会扶贫的信息服务网络,投入更多资源和项目,扩大范围,提升质量。

五是“尽锐出战”,继续充实一线帮扶力量。继续把培养锻炼干部与定点扶贫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两县挂职锻炼,指导帮扶。同时充分发挥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的桥梁纽带作用,有针对性地对两县民政干部和社工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素质和能力。

六是强化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持久发力。按照黄树贤部长今年9月在定点扶贫县调研时的指示要求,要把产业扶贫作为帮扶重点抓,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着力发展可持续的特色产业,促进当地的贫困人口就业,获得一个持久稳定的脱贫保障。同时我们也会积极地去发挥站位优势、视野优势,针对两个县的资源禀赋、地理区位和传统特色,帮助两个县谋划长远发展思路,引导他们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谋求实现高质量发展。

[经济日报记者]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过程中,农村留守老年人是关爱保护的一个重要群体,请问目前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进展如何?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 黄胜伟]农村老年人留守问题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问题,也是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越是贫困的地区,老年人留守问题愈加严重。中央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将建立健全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纳入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做出了部署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奠定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实施了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专项,支持农村地区建设8.2万家互助幸福院;共同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专项项目,支持90个试点城市,开展包括农村在内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会同全国老龄办推动各地培育发展了47万家农村老年协会;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实施了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农村养老院进行了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大幅度消除了农村养老院安全隐患,提升农村养老院服务质量。这些工作,为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是出台专项政策,为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提供制度保障。2017年底,民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八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7〕193号),要求各地抓紧建立健全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关爱服务机制。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份出台了实施意见,从国家到地方的关爱服务政策体系正在形成。

三是督促政策落地,让农村留守老年人获得关爱服务。2018年初,民政部将建立实施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纳入对各地民政工作评估考核范围,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建立以县为单位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全面建立和实施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与关爱服务制度。目前,关爱服务在农村贫困地区得到广泛开展。

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脱贫攻坚有关决策部署和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村养老机构升级改造与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督促尚未出台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实施政策的省份加大政策创制力度,推动各地以经济困难和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关爱服务网络,强化关爱服务措施,普遍开展关爱服务,确保到2020年所有的农村贫困留守老年人全部脱贫,也逐步让所有老年人都能够经济上得到供养、生活上得到照料、精神上得到慰藉,都能够安享幸福晚年。

[中国日报记者]刚才刘司长提到了社会力量是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组成部分,我想请问民政部在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工作中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振国]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联系爱心企业等社会帮扶资源与贫困人口的重要纽带,是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也是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扶贫的重要力量。去年 11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明确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责任、目标、重点领域、政策保障及相关要求,这是社会组织扶贫领域唯一的一个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的文件。民政部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将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作为民政部落实中央脱贫攻坚的重要措施加以推动,从登记管理机关职能出发,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动员,广泛推动引导。专题组织了180家全国性社会组织,召开了5场社会组织参与深度脱贫攻坚动员会议,通过解读政策文件,明确扶贫重点,号召全国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通过树典型带动全面、抓重点推动整体的工作方式,引导全国性社会组织充分认识自身责任,积极参与贫困地区尤其是“三区三州”的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推动扶贫。民政部从登记管理机关职能出发,加强与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沟通,充分发挥各部门业务指导作用,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在配合国务院扶贫办方面,与国务院扶贫办建立了长效沟通机制,加强贫困地区扶贫需求和社会组织对接,及时解决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参加“全国社会组织扶贫现场观摩暨示范培训班”,参与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征集社会扶贫典型案例”活动。在专业扶贫方面,积极配合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引导活动,比如支持农业部“贫困地区农产品出村行动”,参加“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配合推动农业产业扶贫活动;作为支持单位,与卫健委联合举办“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参加“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协作论坛”,鼓励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健康扶贫。

三是鼓励全国性社会组织发挥优势,多种方式扶贫。在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中,对参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开展扶贫的社会组织予以倾斜,2017年、2018年共立项298个,项目资金共1.04亿元。鼓励全国性社会组织从自己的业务工作和特点出发,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比如刚才刘健司长介绍的,动员民政部直管的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中国慈善联合会等48家社会组织,参与江西遂川、莲花两县的定点扶贫工作,目前已落地资金5430万元,为两县按照时间节点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是在贫困地区开展培训,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我部结合对社会组织培训的工作安排,将培训地点设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在开展业务培训的同时,引导参加培训的社会组织与深度贫困地区进行对接,充分发挥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参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示范带头作用,将扶贫资源向深度贫困地区进行倾斜,推动当地脱贫攻坚工作的发展。前期我们已经在四川凉山和新疆和田举办了两期培训,共引导150多家社会组织参加,并与当地的项目对接,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还要在云南开展扶贫对接活动。

五是推动各地迅速行动,开展对口帮扶。我们召开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视频会议,专题部署省级民政部门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在昆明、成都两地开展了对省级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培训,介绍扶贫有关政策、解读扶贫文件、交流扶贫工作经验等,并要求各省民政部门要对本省登记的省级社会组织开展培训,在各省对口支援的基础上,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及时了解脱贫攻坚政策,切实发挥作用。据我们不完全统计,现在很多省份特别是东部地区的省份,积极参与扶贫的协作,比如江苏省民政厅,参与了苏陕的扶贫行动,首批筛选了40多个扶贫项目,陕西进行脱贫攻坚。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民政部门,以张家口、承德、保定三地区的10个深度贫困县为重点,引导京津冀三地社会组织投入扶贫资金超过4亿元。浙江、山东、广东等地的民政部门,积极引导本省的社会组织,到对口帮扶的贫困地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扶贫攻坚工作。

六是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扶贫工作氛围。切实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加强与媒体沟通,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积极联系有关中央媒体,加强与网络新媒体的沟通,组织新闻记者赴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关于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力度,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专门对19家全国性社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进行了通报表扬,并增设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栏目等。截止目前,共发布各类信息2000余条。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履行职能进一步营造氛围,强化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意识,进一步拓展资源渠道,发挥社会组织整合资源的优势,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我们将建立长效机制,探索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有效模式。谢谢大家!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之前注意到一个消息,民政部发布消息说,全国所有县市的农村低保标准已经全部达到或者超过了国家的扶贫标准,我想问一下,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后,下一步低保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刘喜堂]根据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和总书记在2015年召开的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国家扶贫标准综合确定各地农村低保的最低指导标准,低保标准低的地区要逐步提高到国家扶贫标准”,前期的民政部工作重点主要是督促各地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当时,以县为单位来算,很多地方农村低保标准都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前两年我们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督促各地提高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到去年年底这个任务就完成了。完成之后我们现在有几项工作:

第一个,继续监测各地低保标准的情况。大家都知道,低保标准基本上现在以县为单位公布的,到2017年底的时候,全国的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是4301元,但是如果说分地方来算的话,就没有这么高了。比如说22个脱贫攻坚重点任务比较重的省份,平均农村低保标准只有3810元,“三区三州”所在的县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就更低了,到去年年底的时候只有3329元。这个标准应当说都超过了国家扶贫标准,但是与各地确定的当地扶贫标准是相协调的。目前,我们一项工作就是监测各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情况,要求它必须动态达到或者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第二个,加强对象衔接。前边也介绍过了,最近民政部与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特殊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政策调整,最近我们正在推动地方把这项工作落实到位,指导各地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到低保范围里面。

第三个,为了更好的打赢脱贫攻坚战,我们现在还在推救助渐退。就是贫困家庭人均收入在超过低保标准后,由于他收入可能是不稳定的,所以我们要求各地给一个渐退期,不是说收入超过低保标准马上退出来,给他一个救助的渐退期,等他收入稳定之后再退出低保。

第四个,我们现在在做的,加强各部门之间信息的共享。我们跟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联和卫健委都建立了信息共享的机制,会定期的比对数据。我前面介绍情况的时候给大家通报的,有1888万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者特困供养,这个数据就是我们通过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而获取的。下一步我们继续加强信息沟通,更准确的摸清工作底数,为下一步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奠定基础,使它更有效、更扎实的落到实处。

[张卫星]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会后联系办公厅新闻办。11月1日下午3点,国务院新闻办将召开例行政策吹风会,请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唐承沛同志解读国务院刚刚颁布的《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也请媒体朋友们给予关注。本次发布会由民政部网站、民政部政务微博全程直播。感谢大家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报道,也感谢五位司局负责同志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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