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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多举措保障年底药品供应

2018-11-03 08:04 来源: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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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保障群众就医购药的合理需求,防止年底出现“买药难”“取药难”等问题,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制定出台了多项措施,全力支持做好年底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通过采取动态调整医保支付额度,加大向签约服务机构的倾斜力度,保障医保药品额度充足。”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将采取在医保总额之外据实结算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所产生的费用等多项举措,保证医保药品销售时医保额度充足。对于国家谈判药品,进行单独核算,单独安排医保资金据实报销,不占用医疗机构原有额度,保障国家谈判药品供应。同时支持药店根据医院处方供应相应药品。”据介绍,对于国家新谈判的抗癌药品,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切实保障重特大疾病患者用药需求。

“自2018年11月1日起,医保基金会依据患者临床用药需求,将限定住院使用支付的药品纳入门(急)诊、门诊特定疾病支付范围。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没有纳入我市医保目录的,剂型方便儿童使用的,且医保目录内有同类口服剂型的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满足儿童多层次用药需求。”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多项举措满足多层次用药需求。此外,对于长期处方的慢病患者,医疗保险对处方天数、金额不做限定,按规定报销,保障长期用药需求。

在积极引导基层就医购药方面,据介绍,我市将继续实施提高报销比例、支付限额等签约优惠报销政策,鼓励参保人员与家庭医生签约,并根据扩大基层药品报销范围的规定,调动基层医药服务机构的药品供应积极性,满足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的需求。(记者 廖晨霞)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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