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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 护航创新发展

2018-12-12 07:19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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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位知识产权领域优秀代表谈“改革开放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保护知识产权 护航创新发展

12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中外记者见面会,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原司长尹新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教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杨梧,联想集团知识产权总监陈媛青和新中国第一件专利申请的发明人胡国华等5位知识产权领域优秀代表,围绕“改革开放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主题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他们结合自身工作和经历,从不同侧面展示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已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尹新天说,中国的专利事业是从1978年开始起步的,从时间上讲,正好和我国的改革开放是同步的。40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已经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这种成就也是我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一部分。

吴汉东教授和知识产权结缘已经快40年了。早在上世纪80年代,吴汉东教授就和同事编写了中国第一本知识产权教科书。在过去20多年的时间里,吴汉东先后参加了知识产权立法活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制定和论证等,被媒体誉为“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见证者和参加者”。

杨梧是中国最早一批专利代理人,从事专利代理工作已经30多年了。杨梧说,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适逢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成立30周年,协会也将举办一个座谈会,纪念协会成立30周年。

作为为数不多的在同一家公司、同一个部门从事知识产权工作超过17年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陈媛青深切地感受到了知识产权在联想国际化竞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她希望能在中国知识产权道路上留下自己的足迹。

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国家两百年的历史进程

胡国华不仅带来第一件发明专利证书,还带来刚刚拿到的两件授权专利证书。胡国华1966年从复旦大学物理系毕业就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二院207所从事技术研究工作,他累计申请了20多件专利,已有十几件专利获得授权。

吴汉东教授回忆说,40年前,中国的老百姓不知道什么是知识产权,记得上世纪90年代,我们所接触的法律专业辞典居然没有知识产权这个词条。今天,我们看到知识产权成为老百姓生活中的热词,成为大家工作中的关键词。版权意识、品牌观念、专利思维,从领导干部、企业家到普通的老百姓越来越了解知识产权、重视知识产权。吴汉东引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前总干事鲍格胥博士的一句话概括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中国用了不到20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国家两百年的历史进程,这个成就是举世瞩目的。”

杨梧说,我们专利代理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到包括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专利诉讼里面,这也在世界上开创了一个先河。这些成就让很多国外的同行很羡慕,我也觉得很自豪。

陈媛青在联想体会最深的一件事,是2012年联想率先推出了全球第一款能够360度翻转的笔记本电脑,打破了传统笔记本电脑只能翻折180度的模式,产品一推出,在全球范围内就看到有类似产品在展会上展出。于是他们细心地梳理联想积累的专利资产,发现早在2005年,这款产品还只是实验室概念产品的时候,联想就开始集中布局相关的专利,找出了一系列专利后跟竞争对手进行交涉。最后的结果是在2012年到2014年间,市场上没有推出同样能够360度翻转的产品,这意味着我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帮助联想这款产品在全球保持了两年的领先优势。大家知道,联想所处的这个行业发展速度特别快,能够拥有两年的领先优势是非常难得的。

三次专利法修改,使我国的专利制度与国际标准实现了更好接轨

尹新天对我国专利法的3次修改记忆犹新。他说,1984年3月通过的专利法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部专利法,是在中国知识产权的事业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之后,专利法经过了3次修改。第一次是1992年9月,取消了对药品、化学物质和食品不授予专利权的限制,使我国的专利制度与国际标准实现了更好的接轨,也大大促进了我国的药品、化学物质和食品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第二次修改专利法是2000年完成的,当时我们在专利方面的有关规定还存在个别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地方,为了加入世贸组织,第二次修改专利法。

尹新天认为,到了2008年第三次修改专利法的时候,就变成完完全全是按照自己的需要,对我国的专利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

尹新天表示,今年1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专利法第四次修正案的草案,准备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专利法最新的一个变化。

尹新天透露,在这次修改草案里面,涉及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显著提高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数额和假冒专利的行政处罚数额,来提高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第二是规定被控侵权人在诉讼过程中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的举证责任。第三是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阻止侵权行为的要承担连带责任。第四是对于发明人、设计人所做出的职务发明创造产生的利益,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要有权合理地予以分享,这是为了鼓励发明创造的热情。(记者 蒋建科)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韩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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