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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加强未利用地开发土壤污染防治

2018-12-15 12:58 来源: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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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全省土地整治实际情况,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未利用地开发土壤污染防治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全力做好拟纳入耕地后备资源未利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治,合理有序开展土地整治,着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治理,真正从源头上管住耕地入口。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要结合耕地保护期中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土地整治项目,积极探索研究拟纳入耕地后备资源未利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落实中央和省上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试点工作,按照统筹布局、严防严管、提高防治效率原则,切实加强对拟纳入耕地后备资源未利用地的土壤环境保护和监管,从源头上防止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中的土壤污染问题,并采用生物和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土壤污染,提高土地肥力。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土地整治相关要求,加强各类拟纳入耕地后备资源未利用地的管理,科学划定宜耕后备资源。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上土地整治管理要求,强化未利用开发监管,进一步明确项目选址标准及要求,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在项目立项审批阶段,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价,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作为耕地后备资源进行立项,确保项目选址符合规定要求。(记者 齐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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