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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制度

2019-04-04 09:35 来源: 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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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健康吉林建设
我省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制度

记者3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把对全行业全流程协同监管作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落脚点,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为推进健康吉林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综合监管主导作用。同时,探索通过法律授权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行业学(协)会等行业组织专业力量,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

在监管内容和范围方面,加强医疗卫生行政秩序监管,加强对医师资格考试等重点环节、医疗机构审批校验等重要岗位及重大安全事件处置等重点事项的监管;强化医疗服务全过程质量和安全,严格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相关产品监管,并将医保监管从医疗机构延伸到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监督制度建设,加大对骗取套取医保资金行为惩处力度;加强对医疗卫生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领域融合产生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

在提高监管能力和创新监管机制方面,将建立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搭建全省统一的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立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结果运用机制。(记者 宋育欣)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吴啸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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