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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政务新媒体第一次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2019-07-01 09:01 来源: 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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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国家、省政务新媒体监督检查指标要求,2019年4-6月,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清理规范和首次检查抽查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抽查的总体情况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后,我省高度重视,把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作为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推动。2019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工作。各地各部门在全面梳理掌握政务新媒体开设情况和运行状况的基础上,逐个逐项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政务新媒体予以整改。

4月下旬,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后,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召开了10余次座谈会,研究制定我省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总体方案和相关检查抽查指标。5月24日召开专题会,布置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明确范围,落实责任,推动政务新媒体规范清理有序深入开展。6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56号),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指标一同印发。自6月11日起,省政府办公厅开展了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

截至2019年6月28日,全省政府系统共开设政务新媒体7858个(含部分事业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按开设主体分,省级部门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双重管理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开设政务新媒体507个,设区市政府及其部门开设政务新媒体1743个,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所属乡镇(街道)开设政务新媒体5608个。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分,微信4927个,微博2105个,移动客户端223个,其他类型603个。

本次共选取230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抽查,包括代表主体为省、市、县(市、区)政府及省级部门的政务新媒体192个,随机抽查设区市政府部门、县(市、区)政府部门24家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38个。经检查抽查,全省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为81.3%。

二、规范清理的初步成效

在上级领导机关的指导推动下,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前一阶段我省政务新媒体规范清理工作起步顺利,取得扎实进展。

(一)在全省范围形成了规范政务新媒体发展的氛围。我省出台的《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务新媒体的四大功能定位,提出了我省政务新媒体“清理规范”、“优化提升”两大发展步骤,在全省范围统一了思想认识,增进了行动自觉。各地各部门把这项工作切实摆上议程,迅速行动,召开专题会协调会认真部署。绝大多数地区和部门针对规范清理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推进整改。中国政府网、人民日报、新华社、澎湃新闻、新华日报等专题报道我省规范清理工作,给予积极评价,政务新媒体协同推进、社会监督的氛围初步形成。

(二)主动关停整合了一批政务新媒体。一些地区和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按照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要求和相关检查指标,从实际出发,坚持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对问题比较突出、确实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予以关停,对分散的或功能相近的政务新媒体实施整合,优化了政务新媒体发展生态。常州市关停市级部门微信公众号26个,整合9个市级部门17个微信公众号;无锡市滨湖区整合全区各级各类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微博等235个政务新媒体资源,统一进驻“滨湖政务发布”;宿迁市宿豫区排查政务新媒体账号95个,整合政务新媒体账号5个,32家单位主动申请关停。泰州、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等市也加大整合力度,主动关停了一批政务新媒体账号。

(三)政务新媒体开设运维得到了初步规范。经过这次规范清理,全省政务新媒体开设认证不规范、信息发布不严谨、留言审看不到位等问题得到切实改观。本次检查抽查中,未发现以政府和部门内设机构名义新开设政务新媒体,绝大部分的政务新媒体名称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并能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未发现“雷人雷语”、“娱乐追星”、失真信息等不当内容,政务新媒体规范程度明显提高。

(四)建成了全省统一的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平台。为全面实时掌握我省政务新媒体开设情况、运行状态,切实减轻基层单位层层报审工作负担,我省率先开发了统一的“江苏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归集了全省政府系统7858个政务新媒体信息,包括名称、开设主体、数据接口、功能栏目等,初步形成了较为准确完整的政务新媒体动态数据库。系统还具备监管检查功能,可对全省政务新媒体运行状况进行实时“健康体检”。目前,我省正抓紧做好系统数据向社会开放的准备工作,适时公开全省政务新媒体名录,为企业群众提供分类查询、账号搜索、扫码下载等服务。

三、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通过本次检查抽查发现,我省政务新媒体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要尽快着力解决。

(一)部分单位同一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仍然过多。这几年,我省政务新媒体不断涌现,从微博、微信到小程序以及客户端,类型多样,数量众多,客观上造成了政务新媒体过多现象。据统计,50家省级部门和单位共开设507个政务新媒体,每个设区市平均开设政务新媒体565个。部分政务新媒体关注度低,群众体验感、获得感不够,有待进一步优化整合。

(二)政务信息发布功能总体发挥不充分。此次检查抽查发现,一些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主要是单位活动信息、宣传材料和日常动态信息,有的发布美食、旅游信息,核心政务信息较少,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想看管用的信息较少,“政务”属性不突出。一些政务新媒体存在部分栏目设置不完善,功能无法使用且未对外公告等问题。

(三)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仍然存在。国务院办公厅把“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作为单项否决指标,我省提出更高更严标准,将“每周更新内容不少于1次”纳入本次检查抽查的扣分指标。检查抽查发现,内容更新较自查自纠前明显改观,此次基本未发现2周内无更新情况,但对照我省“每周更新内容不少于1次”指标,政务新媒体完成情况不平衡,发布类政务新媒体基本能做到每周至少更新1次,有的做到每天更新,但一些服务类政务新媒体账号扣分较多,有待进一步整合提升。

(四)咨询回应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把“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作为单项否决指标,要求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我省在此次检查抽查中,重点检查政务新媒体是否建立互动渠道、是否给予有效回复。我省大部分政务新媒体在互动功能测试阶段都能够做出回应,具备有效互动功能,但回应群众咨询办事质量水平有待提升。我省在功能测试基础上,专门模拟群众办事咨询场景,有40个政务新媒体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供有效答案,回复情况不理想。

四、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

根据工作计划,国务院办公厅从2019年起,将每半年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每年度对有关监管工作进行考核,抽查和考核结果将予以公开通报。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研究部署,完善体制机制,压实任务责任,推动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

(一)立即开展整改工作。针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排查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整改到位。按照中央确定的“基层减负年”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专项整治,对本地本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全面检查,举一反三,加大整改力度,查漏补缺,巩固扩大整改成效,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二)继续做好清理规范。在本次自查自纠、规范清理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清理、优化整合工作。未开设政务新媒体的市县政府以及省有关部门要积极开设,对确属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关停,对确实做得好、有影响、群众欢迎的政务新媒体,仍然支持其个性化发展,鼓励进一步发展壮大。

(三)切实加强常态监管。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管,按季度组织检查,及时通报问题,督促检查落实,有条件的政务新媒体要开设纠错入口,方便网民参与检查监督。将政务新媒体工作列为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加强监督考核。切实做好政务新媒体开设备案工作,对新开设政务新媒体,要于3个工作日内在全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中备案,确保监管全覆盖。

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请将政务新媒体第二季度抽查情况和对本次通报的政务新媒体整改情况,于7月5日前提交至全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

附件:江苏省政务新媒体第一次检查抽查结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30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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