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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派出机构对3宗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2019-08-31 14:12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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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 刘慧)证监会派出机构近日依法对3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广东证监局依法对海印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对海印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邵建明、邵建佳、潘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

陕西证监局依法对华新能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华新能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汪冀华、马能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王琪瑞、王革运、汪博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

湖南证监局依法对天衡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天衡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罗秋开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潘一平、牛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

上述案件中,海印股份发布公告,披露其与许某太、今珠公司签署《合作合同》的有关事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新三板挂牌公司华新能源2017年年度报告中财务审计意见信息披露错误,并且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存在虚假记载;新三板挂牌公司天衡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并且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业绩对赌及回购协议等事项。

此外,证监会近日指导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发布《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就《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吴啸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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