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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台系列政策帮扶民办幼儿园

2020-03-02 09:35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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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房租、延期纳税、一次性预拨生均定额补贴……昨日,市教委出台系列政策,在疫情期间,帮扶民办幼儿园和教育机构。

依据市教委政策,经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且符合市级财政补助条件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按照2020年1月的在园幼儿数,将2020年1至6月的生均定额补助给予一次性预拨,保持园所和教职工队伍稳定。同时,对运转困难且在解决区域“入园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将按照班数给予帮扶。教育行政部门还鼓励具备条件且有意愿的民办园转普惠性幼儿园,转普后,各项补助从2020年1月拨付,保教费从2020年1月按照普惠园价格收取,退还幼儿家长相关费用。

有补,也有减。教育机构承租本市及各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办学活动,依照防疫规定延期开学或暂停培训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市教委表示,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免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教育机构减免房租的企业,由市区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教育机构,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北京市教委表示,原定在上半年开展的教育机构年检和考核可推迟至下半年进行,可适当延长整改期限,教育机构招生资格可顺延至2020年下半年。

市教委介绍,这些措施适用于经各区教委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含备案的社区办园点)和教育培训机构,经市教委审批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及申请备案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需要提醒的是,文件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本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的自然失效。(记者 刘冕)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黄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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