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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规划用地实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2020-04-11 09:30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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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审批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
我省规划用地实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记者近日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我省大力推进以国土空间统一规划为基础的用地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不断提高审批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已实现规划用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等“多审合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多证合一”,并大力简化和规范用地报批、审批材料等,压缩审批时间。

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与广大企业和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直接影响到营商环境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机构改革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了“多规合一”,为改革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创造了条件。省自然资源厅大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领域改革,大力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着眼于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行政资源浪费,切实达到便民利民、优化营商环境等效果。制定和发布《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由州(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权限统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实施意见》是我省落实国家“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和明确过渡时期规划审批的重要指导文件。其中突出“合”的特点,将原城乡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和原国土部门的“用地预审”合二为一,将原城乡规划部门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原国土部门的“用地批准”合二为一。即由4个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为2项,实现了“合”的要求。强化“减”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了申报材料和流程。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合并后,申请材料从两者合计15项缩减到10项,精简率为33%,用地规划许可证与用地批准书合并后,申请材料由两者合计14项缩减到5项,精简率为64%。

在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过程中,省自然资源厅在全国创新提出了将《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专项报告》和《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等论证报告合并编制为《建设项目踏勘选址论证报告》,将踏勘论证、占用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等融入到原建设项目选址论证当中,进一步压缩了报件材料,减少了论证次数,提高了审批效率,降低了建设单位组织报件材料产生的成本。

通过改革进一步压缩了行政审批时限。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两项审批事项共需26个审批工作日,合并后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共减少16个工作日,时限压缩率为62%;原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为10个工作日,用地批准书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两项审批事项共需23个工作日,合并后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共减少13个工作日,时限压缩率为57%。

《实施意见》于3月底颁布实施,考虑到部分项目还在按改革前要求进行审批,为确保相关工作平稳过渡特别预留了3个月的过渡期。与此同时,“云南省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系统”正在积极建设中,预计7月将可通过该系统实现对“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统一审批监管,并与全省其他相关部门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全面提升国土空间统一规划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记者 朱丹)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李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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