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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0-05-22 18:07 来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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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有关要求,2020年一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2020年一季度,共开展5轮政府网站普查。2020年3月1—20日,全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307个,普查发现1个省直部门网站不合格(因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有关情形判定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99.7%。16个州、市和滇中新区合格率100%。

(二)政府门户网站检查情况。2020年3月1—20日,对全省在运行的145个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中政府门户网站扣分、加分指标进行检查,得分超过100分网站共9个,得分90—100分网站共35个,得分80—90分(不含)网站共41个,得分70—80分(不含)网站共51个,得分60—70分(不含)网站共9个。其中,得分前5名网站分别为: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10分,官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07.2分,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05分,元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04分,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02分;得分后5名网站分别为: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65分,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66.1分,兰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66.6分,新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66.6分,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68.5分。

(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2020年3月1—20日,共抽查全省在运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150个,发现不合格1个(因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有关情形判定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99.3%。其中,政务微博38个,合格率100%;政务微信公众号91个,发现不合格1个,合格率98.9%;政务移动客户端5个,合格率100%;政务抖音号8个,合格率100%;政务今日头条号8个,合格率100%。

二、典型经验做法

(一)政策解读进一步加强。超过80%的政府门户网站对已公开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现了公开文件与政策解读文件之间的相互关联。昆明市、大姚县、弥勒市、马关县、镇沅县、永平县、鹤庆县等政府门户网站通过图表、图解等多种形式提供了群众看得懂、好理解的政策解读产品。

(二)网站功能进一步完善。玉溪市、保山市、文山州、德宏州等州、市大部分政府门户网站已完成IPv6改造。迪庆州、砚山县等政府门户网站的互动交流类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提供了统一登录功能。西双版纳州、大理州所有政府网站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建设。

(三)互动渠道进一步畅通。大部分政府门户网站能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答复网民留言。其中,官渡区、绥江县、隆阳区、武定县等政府门户网站对大部分网民留言做到了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视程度仍需提升。个别州、市仍未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机制;有的州、市虽然开展了常态化抽查,但未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有的州、市督促整改工作不到位,个别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连续多次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后仍未进行整改。

(二)政务新媒体管理有待提高。个别州、市政府办公室和省直有关部门办公室作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导致部分政务新媒体更新发布内容不及时,如“丽江市长热线”长期不更新。检查发现,曲靖市、德宏州等州、市存在未全面梳理本地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并通过“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登记备案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亟需完善。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要求,截至2020年3月20日,全省共有114个政府网站按规范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部分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滞后,或存在平台开设后要素不齐全等问题,如保山市、红河州、普洱市、丽江市、迪庆州。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地各部门要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的首要位置,按照“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对拟发布信息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

(二)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各地各部门对发布的重大政策措施,要及时做好解读文章和政策原文的关联工作。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坚决杜绝因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确保政府网站可用性强、兼容性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站内搜索的准确性和实用性,尽快实现政府网站内各个功能板块“统一登录”、“一号登录”。

(三)加强政务新媒体建管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强化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功能,加强信息内容保障。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规范管理,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政务新媒体整合工作,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低、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整合,无力维护的要及时关停。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改进工作,对照指出的问题认真自查整改。被通报为不合格的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有关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部门要认真对待,于2020年4月17日前将整改情况(含电子版)报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李安朝,0871-63662667;邮箱:xxgkb1203@163.com)。

附件:

1.2020年一季度全省在运行政府网站普查情况

2.2020年一季度普查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3.2020年一季度抽查不合格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3日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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