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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进行条例设计时主要考虑和把握三个方面
一是紧紧围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三是平衡好中小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之间的利益。
《支付条例》对于惩治拖欠行为规定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建立支付信息披露制度。二是建立投诉处理和失信惩戒制度。三是建立监督评价机制。
《支付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坚持利益平衡的原则
一方面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弱势地位,为各方当事人在实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交易提供法治保障。另一方面,尊重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