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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多项暖心举措护航“就地过年”

2021-02-09 11:11 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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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文旅产品供给、科学做好疫情防控、专项发放送温暖资金——
山东多项暖心举措护航“就地过年”

拨付1000万元专项送温暖资金、发起“就地过年·新春送祝福”活动倡议,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连日来,为确保广大群众安心、安全、欢乐过好年,山东出台一系列暖心举措,做到“保障不将就、年味不打烊”,让留鲁人员安心“就地过年”。

各景区、文化场馆

不得简单“一关了之”

2月7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记者获悉,春节期间,我省各地将积极开发都市游、近郊游、自驾游、家庭游、春节主题游等旅游产品。鼓励各地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推出免费游览、门票打折、发放消费券等优惠活动,让不返乡过年的人员留得下、玩得好。

同时,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防止层层加码,各景区、文化场馆等不得简单“一关了之”。我省各级文旅部门将指导A级旅游景区强化流量管理;公共文化场所坚持预防为先,强化现场管控;星级旅游饭店、旅游民宿严格客房、走廊、公共区域的消杀通风;旅行社企业加强风险研判,控制组团规模。

记者了解到,省财政厅已提前下达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2.06亿元,推动场馆提高运营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将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其中:安排资金8263万元,用于支持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安排资金8908万元,用于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安排资金3392万元,用于支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

拨付1000万元专项资金

走访慰问坚守岗位职工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职能优势,更好服务外来务工人员,日前,省总工会设立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服务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留在工作地过年,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和走访慰问。

“我们将向各级工会下拨专项资金,组织各级工会依托齐鲁工惠APP,通过幸运抽奖、答题闯关等多种趣味形式,向在本市过年的外地职工赠送年货购物券、话费流量补贴、观影券、影音视频网站会员卡等。”权益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省总工会已拨付1000万元专项送温暖资金,用于节日期间对坚守岗位特别是春运、疫情防控一线职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此外,省总工会将组织150名工会心理健康专家为广大职工特别是在工作地过年的农民工,开展心理咨询和答疑。

依法依规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省总工会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开辟畅通“绿色通道”,确保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到工资。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畅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举报投诉渠道,方便农民工就地就近维权,山东省市县三级在2021年春节前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接访行动,三级共设立195个集中接访点,实现区域全覆盖。

为引导职工群众就地过年,省总工会日前联合大众报业集团,发起“就地过年·新春送祝福”活动倡议,每天随机选取部分网友,在大众日报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名单,送出精美礼品。

发放一次性取暖补贴

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年

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的通知》,要求2021年2月8日前按规定的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将一次性取暖补贴发放到位,让困难群众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此次发放范围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困难残疾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发放人员为2021年1月底的在保人员。城市低保对象、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每户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按每户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对同时符合两种身份的人员,不重复发放。城乡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按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单独发放。

严查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最高处500万元罚款

近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粮油肉禽蛋菜奶等农副产品、防疫物资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对客运、旅游、住宿餐饮、娱乐、停车收费等重点领域以及涉及疫情防控的核酸检测、冷链食品消毒、疫苗接种的价格监管,严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在加强巡查检查的同时,省市场监管局对全省各行业相关经营者发布提醒告诫,要求各相关经营者不得利用春节消费需求增加之机或者疫情防控需要,大幅提高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坚决杜绝恶意炒作、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以虚构原价、先提价后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欺诈行为进行促销,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串通涨价、垄断市场价格,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各相关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视违法情况和情节轻重处罚款,最高处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记者 于新悦 刘一颖 代玲玲 张春晓 赵小菊 齐静)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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